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致全区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导语 在新的学期开学之际,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向全区中小学生家长倡议:深刻理解“双减”内涵,树立科学教育理念,合理安排课余生活,理性看待校外培训。

  致全区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亲爱的家长朋友: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这是党中央、国务院从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高度,着眼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为此,在新的学期开学之际,我们向全区中小学生家长倡议:

  深刻理解“双减”内涵,达成学生减负共识

  少年强,则国强,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是国家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当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由于过重的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已经严重影响了孩子的身心健康。“双减”工作是党中央关心、社会关注、群众关切的重大民生问题,目的就是为了解决当前普遍存在的学生负担过重、家长焦虑严重、家庭负担沉重等问题。落实“双减”政策,不仅需要教育等部门和学校的努力,更需要广大家长的理解和支持。希望广大家长朋友们与我们一起,学习好、理解好、执行好中央《意见》精神,坚决落实“双减”政策,促进孩子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树立科学教育理念,理性规划孩子未来

  望子成龙、望女成凤是家长给予孩子的殷切希望,立德树人、育人育才是国家赋予教育的初心使命。我们要共同认识到,分数不是判断孩子的唯一标准,成绩也不能决定孩子未来一生。家长朋友们一定要树立科学的教育观和成才观,遵循教育规律和孩子身心成长规律,理性确定孩子成长目标。希望家长朋友们从孩子长远发展的角度出发,与学校、社会共同呵护好孩子的成长,培养好孩子独立学习、独立思考能力,构建教育良好生态,让孩子拥有自己的精彩人生。

  合理安排课余生活,家校协同共育成长

  健康、合理、有意义的课余生活,是孩子身心健康发展的最好的调节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是孩子的第一个课堂。家长朋友要为孩子成长做好榜样,引导孩子合理安排课余时间,进行必要的课业学习,从事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开展适宜的体育锻炼,培养广泛的兴趣爱好。今年秋季开学后,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将实现全覆盖,结束时间与当地下班时间相衔接,并为有需求的孩子提供延时服务,有条件的初中将在工作日开设晚自习,切实解决家长接送难的问题。课后服务主要内容是指导学生认真完成作业,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辅导答疑,开展丰富多彩的文艺、体育、劳动、阅读、心理辅导、科普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为孩子提供多样化学习需求。

  理性看待校外培训,切实减轻培训负担

  选择校外培训时,应以满足孩子个性发展需要为出发点,做到“一看、二问、三主动、四不信”。

  “一看”:看校外培训机构是否“证照齐全”,应具有《民办培训机构的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均属于违规办学行为。

  “二问”:问培训时间,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一律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培训;问收费办法,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超过60课时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

  “三主动”:主动了解培训机构的任课老师是否具有对应学科的教师资格;主动与培训机构签订由教育部和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主动索要正规发票,并妥善保管。

  “四不要”:不要相信公办学校与培训机构合作办班;不要选择有公办学校在职教师参与或兼职的培训机构;不要参加在境外的外籍人员授课的培训;不要盲目相信培训机构夸大宣传效果。

  广泛参与公众监督,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从7月份开始,自治区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按照教育部要求暑期期间关停了所有学科类培训机构并进行重新审核登记,对全区义务教育学校全面压减作业总量和时长、实现课后服务全覆盖、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开展寒暑假期托管服务等工作作出了全面安排部署,自治区和各盟市、旗县(市、区)均开通了“双减”工作监督举报平台,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和邮箱。我们真诚地欢迎家长朋友积极参与“双减”工作监督,合力推动“双减”政策落地见效。

  家长朋友们,青少年学生是家庭的希望,是祖国的花朵,是民族的未来。他们的全面发展和健康快乐成长,是我们的共同心愿和努力方向。让我们携起手来,同心同德、同力同行,共建和谐育人环境,让孩子们的脸上充满阳光灿烂的笑容,还孩子们一个健康、快乐的童年!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工作委员会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2021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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