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内蒙古自治区2026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将于3月9日开启,报名有关要求详见正文!
内蒙古自治区2026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选课、缴费时间:3月9日9时—3月13日17时,逾期不予受理。
有关要求
(一)考生须认真阅读《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的有关条款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有关考试作弊入刑的条款。凡网上选课、缴费成功的考生,均视为已知晓并同意相关规定和要求。
(二)我区自学考试在籍考生均可按照有关规定,自愿报名参加试点专业“过程性考核”项目。试点项目报名工作由主考学校统一组织,有意向参加试点项目的考生可联系主考学校(联系方式见附件2)咨询具体报名事宜。不参加试点项目的考生仍按照原考试模式进行报名、考试。
目前开展的“过程性考核”试点专业有:西南交通大学的公共事业管理(专升本)、交通运输(城市轨道交通方向,专升本);四川农业大学的农学(专升本)、动物医学(专升本);中国传媒大学的数字媒体艺术(专升本)、动漫设计(专);中国人民警察大学的消防工程(专升本);江南大学的食品科学与工程(专升本);北京体育大学的体育教育(专升本)、应用心理学(专升本);北京交通大学的工商管理(专升本)、工程管理(专升本)、环境设计(专升本)、视觉传达设计(专升本)、交通运输(铁路运输方向,专升本);内蒙古财经大学的财务管理(专升本);电子科技大学的产品设计(专升本);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文化产业管理(专升本)、安全工程(专升本);武汉科技大学社会工作(专升本);湖北师范大学汉语国际教育(专升本)等。具体试点课程请咨询主考学校。未经审批的专业和课程不得开展过程性考核工作。
自学考试“过程性考核”课程成绩合成方式:过程性评价成绩通过主考学校过程性考核取得,统考成绩通过参加自学考试全国统一考试取得。课程总成绩=国家统一考试成绩×70%+过程性评价成绩×30%。考生合成后的成绩低于国家统一考试成绩时,以国家统一考试成绩为准。
考生取得的自学考试过程性评价成绩从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起两年内有效,考生须在有效期内,通过该课程考试。
(三)自2026年起,护理学(专升本)专业采用“双主考学校”模式,分别为内蒙古医科大学和内蒙古民族大学,考生在报名时可自愿选择主考学校。
护理学(专升本)专业申请毕业时,要求考生取得医学类专科(或以上)前置学历毕业证书,其他专科(或以上)专业在校或毕业生不得报考护理学(专升本)专业。
(四)2026年起,我区新开考质量管理工程(专升本)专业,由武汉科技大学担任主考学校。
(五)自2026年起,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和法学专业主考学校由内蒙古大学变更为电子科技大学,由电子科技大学履行主考学校职责。相关工作过渡期安排,请见官网发布的公告。
(六)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汉语言文学(专科)专业已停考,2026年起不再安排考试,不再颁发毕业证书。
(七)根据我区报名报考实际情况,决定自2026年起,网络工程(专升本)、信息系统与信息管理(专升本 )、城市管理(专升本)等3个专业停止接收新生报考,停止安排考试,2027年起不再颁发毕业证书。
(八)停考专业的有关政策规定
停考专业老考生可按以下办法选择报考或转考:
1.网络工程专业和信息系统与信息管理专业的考生可转入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专升本)继续考试,城市管理专业的考生可转入我区目前开考的管理类专业继续考试,合格的专业笔试课程可按照“一门顶替一门”原则,顶替新专业中的专业笔试课程。若转入其他现开考的专业继续考试,可按照“一门顶替一门”的原则,顶替新专业中的非核心笔试课程。具体顶替规则,请见官网发布的公告。
2.其他停考专业的老考生可转入我区相同学历层次的现开考专业参加考试,已经合格的原专业笔试课程可免考新专业计划中课程名称相同的课程,也可按照“一门顶替一门”的原则,顶替新专业中的非核心笔试课程。达到转入专业计划规定的课程要求后,按照转入专业申请毕业。毕业论文及实践课程也需按新专业要求进行。
3.考生也可按照转考规定,选择将我区合格课程成绩办理转出,到其他省份继续报考。
(九)上半年自学考试将于4月11日—4月12日进行,考生在考前一周登录报名报考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考前如有相关事项通告,我们将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进行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自治区及所在盟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联系方式见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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