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城市基层治理领域专项引才报名时间+条件+官网

导语 呼和浩特市2023年城市基层治理领域专项引才(第二批次)134名,报名时间:11月27日9:00—12月6日17:00。

  呼和浩特市2023年城市基层治理领域专项引才(第二批次)

  引进计划

  本次共计划引进人才134名,下沉到新城区、回民区、玉泉区、赛罕区和土左旗金川区域城市基层治理岗位工作。

  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27日9:00—12月6日17:00。

  报名官网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

  引进条件

  (一)引进人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人员录用标准。

  4.年满18周岁,大学本科毕业生为1997年11月26日之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为1994年11月26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为1990年11月26日之后出生。

  5.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优先,入党时间截止到2023年11月26日(含)。

  (二)引进人才资格条件

  1.取得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京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大学本科学历学位;

  2.取得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本科毕业院校须为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

  3.要求高等学历教育各阶段均须脱产取得相应全日制学历和学位,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24年8月31日。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如无特殊说明为报名开始日前(不含报名开始日)。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一)2024年9月1日及以后仍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

  (二)呼和浩特市区域内在职公务员(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三)公务员(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被辞退或被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人员。

  (四)参与我市其他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计划且被确定为拟引进对象人员。

  (五)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六)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或存在道德品行问题的人员。

  (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八)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九)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十)现役军人。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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