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非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除住房公积金账户被依法封存、本人及其配偶有住房公积金贷款未清偿或担保的借款人有还款逾期6期以上等行为外,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一)退休、退职的;

  (二)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人事)关系且本人申请销户的;

  (三)因企业转制,职工买断工龄一次性安置的;

  (四)户口迁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辖范围(包括出境定居)的;

  (五)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并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劳动(人事)关系的;

  (六)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七)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子女,以及夫妻双方的父母因重大伤病等事件,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八)重大事故提取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呼和浩特本地宝】,关注后回复【公积金】可获呼和浩特住房公积金网上入口、教程视频,最新消息,提取、贷款指南等。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