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居民与台湾居民结婚登记材料

导语 结婚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是两个人一起生活的见证。那么呼和浩特户籍人员与台湾居民应该提交哪些证件证明办理结婚登记呢?本地宝小编为你提供呼和浩特户籍人员与台湾居民结婚登记所需材料,希望能帮到你。

  一、结婚登记条件

  男女双方其中一方是呼和浩特户籍居民,另一方是台湾居民。

  二、结婚登记数量及方式

  实行预约登记(网络、电话、现场)服务,每天每个登记处约70个名额,额满即止。

  本地宝温馨提示:

  三、申请材料

  (一)呼和浩特居民

  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台湾居民

  1、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他有效旅行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台湾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声明有效期6个月)。

  (三)男女双方当事人

  1.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声明书可在登记处现场领取或网上下载);

  2. 当事人提交3张大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彩色、黑白均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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