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市本级离休干部、文革全残人员医疗报销流程

导语 关于呼和浩特市本级离休干部、文革全残人员医疗费的报销结算的事项,小编查阅资料后,给大家带来流程,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行使依据: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本级离休干部医疗保障管理办法》的通知(呼政办发〔2010〕1号)

  办事期限:

  10—20个工作日

  受理条件:

  符合呼政办发〔2010〕1号文件规定的医疗费用均可

  办事步骤:

  1、将门诊、住院的收据、发票、费用明细、住院诊断书、医疗证历、转院病历复印件交所在单位进行初审;

  2、单位将初审后的材料送市医保中心离休科进行审核;

  3、审核后的费用通过内蒙古银行划入个人银行存折。

  收费依据标准:

  不收费

  常见问题解答:

  一、个人账户的划入标准;

  二、个人账户的划入时间

  办理部门:

  离休管理科

  办理地点:

  奈伦国际B座8楼810室

  办事电话:

  5181348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