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工伤保险缴费指南

导语 呼和浩特工伤保险缴费基数按照两种不同情况分别为月平均工资的60%、月平均工资300%。

  缴费基数

  用人单位职工平均工资低于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职工平均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以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作为缴费基数,超过部分用人单位不再缴纳。

  注: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缴纳工伤保险费。

  缴费比例

  呼和浩特工伤保险缴费比例:按照单位风险类别分为三类,一类0.6%,二类1.2%,三类2%,全部由单位缴纳。

  缴费数额

  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率之积。

  缴费方式

  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及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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