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蔬菜生产补贴指南(时间+条件+标准)

导语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呼和浩特市促进蔬菜生产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通知中说明了蔬菜补贴内容包含生产环节补贴、设施蔬菜新建、修缮环节补贴、配套环节补贴等多方面。

  补贴内容

  (一)生产环节补贴

  1.生产补贴

  补贴条件:①列入补贴范围蔬菜品种;②设施蔬菜基地生产者净种植面积达到50亩以上;③露地蔬菜种植基地生产者集中连片种植面积达到100亩以上。

  补贴标准:设施蔬菜补贴标准为果类菜补贴2000元/亩,叶类菜、根茎类、食用菌类补贴500元/亩;露地菜补贴标准为400元/亩。

  实施时间:2021-2025年

  2.育苗补贴

  补贴范围:全市范围内的专业化育苗场。

  补贴标准:专业化种苗育苗补贴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发放,专业化育苗场生产的种苗需符合我市生产条件,满足市民高品质生活需求。出苗数量在400万株及以上、达到壮苗指标经验收合格的补助30万元。

  实施时间:2021-2025年

  (二)设施蔬菜新建、修缮环节补贴

  1.修缮补贴

  补贴条件:①修缮后达到生产条件,并已种植蔬菜;②补贴面积以棚内净面积计算;③同时享受蔬菜基地生产补贴。

  补贴标准:每亩补贴1万元,补贴资金分两次兑现,修缮完毕经验收达到生产条件的每亩补贴5000元,第二年冬春季继续生产蔬菜的每亩补贴5000元。

  实施时间:2021-2022年

  2.新建补贴

  补贴条件:①规划建设区域内新建的规模化高效日光温室;②新建设施蔬菜基地净面积在50亩以上;③同时享受蔬菜基地生产补贴。

  补贴标准:建成后经验收达到蔬菜生产条件的每亩补贴2万元,种植蔬菜达到最低生产量的继续享受每亩补贴1万元,共计每亩补贴3万元。项目区内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由项目所在旗县区负责解决。

  实施时间:2021-2022年

  (三)配套环节补贴

  1.技术研发补贴

  补贴方向:要紧密依托中国农科院蔬菜花卉研究所、内蒙古农科院蔬菜所等区内外蔬菜方面科研院所的技术力量,结合我市现有科研机构力量,引进、示范、熟化适合呼和浩特蔬菜生产应用的蔬菜新品种、新技术,建立呼和浩特市蔬菜科研、试验、示范、推广技术体系,制定适宜我市种植条件的生产技术标准。支持蔬菜专家在呼和浩特市开展短期研发、长期驻站、技术入股、技术服务等创新活动,培养我市蔬菜产业管理型、创新型、创业型人才,壮大呼和浩特市农牧业科技人才队伍,全面提升呼和浩特市蔬菜产业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

  补贴范围:按照市农牧局与中国农科院蔬菜花卉研究所签订的合作协议,支持中国农科院蔬菜花卉研究所蔬菜专家在我市试验、示范、推广蔬菜新品种、新技术,支持自治区、市、旗县区各级科研院所、蔬菜技术部门开展大规模集成示范推广,支持各级专家技术人员对我市蔬菜生产者和经营者进行技术服务、技术培训。

  补贴经费:每年200万元。

  实施时间:2021-2025年

  2.“三品一标”补助

  补贴条件:符合且通过认证的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名特优新农产品及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认证资质的生产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补贴标准:每个获得认证的产品一次性奖励5000元。

  实施时间:2021-2025年

  3.蔬菜基地统一实行农用电价或煤改电政策措施

  由发改部门牵头,生态环境、市场监管、供电、农牧部门配合,在全市范围内所有蔬菜基地统一执行农用电价格或煤改电政策措施。

  4.建立蔬菜监控信息平台

  市财政安排资金以购买服务的形式对全市蔬菜基地实现数据监控。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呼和浩特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蔬菜】可获呼和浩特种植蔬菜补贴条件、标准、时间、品种要求、补贴通告原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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