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呼和浩特回民区职称评审申报通知(时间+流程+材料)

导语 呼和浩特回民区发布关于开展2023年职称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职称申报材料接收时间、申报流程、所需材料详见正文!

  呼和浩特回民区关于开展2023年职称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持续深化职称制度改革,高效有序开展回民区2023年度职称评审申报工作,按照《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呼人社办发〔2023〕105号)要求,结合回民区实际,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职称申报材料接收时间

  回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收高级职称申报材料日期为:5月22日—5月26日;接收中初级职称申报日期:6月26日-6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申报流程

  申报流程:预审信息表发送至邮箱→收到预审通过邮件后带纸质版材料现场审核→登记→缴费。

  所需材料

  1.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诚信承诺书、申报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

  2.送审表(高级送审表15份,中初级送审表1份);

  3.评审表2份(需分别胶装);

  4.其它送审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胶装);

  5.预审信息表(纸质版加盖公章,电子版发送至hmqrs208@126.com)。

  其它注意事项

  1.所有人员申报职称采取网上注册申报形式,须首先访问内蒙古人才信息库(网址:www.nmgrck.cn),进行线上注册登录,在业务办理—2023年职称申报栏目中,完成基本信息填报,通过系统下载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和《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后,进行线下填写申报工作。

  2.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要对申报条件及申报材料审核把关,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其中,申报人所在单位必须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的单位推荐意见栏中认真填写申报人的德、能、勤、绩、廉各方面的表现,同时在单位公示情况栏填写:“已对申报材料逐一审核,真实准确,公示无异议,同意推荐。”申报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均须由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盖章认可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将所有申报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在本单位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上报,上报材料需包括公示情况。

  3.为进一步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请各单位下载企业诚信承诺书,签署后随申报纸质材料一并报送。

  4.相关表格下载网址:https://pan.baidu.com/s/1keimNBWosailOC4-5YbVNA?pwd=yr9j。

  5.为实现“一次办理”,提升服务效率,企事业单位预审信息表发送至邮箱后,收到工作人员审核通过的邮件再报送纸质版材料。

  6.继续教育审验卡直接网上打印,具体可咨询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的网站。

  7.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厅对自治区人事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与证书工本费标准的批复》(内计费字〔2001〕1202号)和《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与证书收费及支出的通知》(内人发〔2001〕124号)规定收取评审费用,初级评审费100元,中级评审费150元,副高级评审费280元,正高级评审费320元,按照财政系统相关要求现金收费或通过“工商银行手机银行”、“云闪付”APP缴费。

  回民区关于2022年通过高级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领取评审表的通知

  辖区各相关单位:

  2022年通过高级级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请尽快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至回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民区政府2号楼208室)领取评审表。

  特此通知。

  回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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