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失业保险金多少钱一个月?
导语 呼和浩特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一类地区第1-12个月发放标准:1980*90%=1782元/月;第13-24个月发放标准:1980*80%=1584元/月。二类地区第1-12个月发放标准:1910*90%=1719元/月;第13-24个月发放标准:1910*80%=1528元/月。
呼和浩特失业保险金多少钱一个月?
发放标准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失业保险实施办法》,自2024年8月1日起,失业保险金按照以下标准发放:
(1)失业保险金第1至12个月按照统筹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95%发放,第13至24个月按照统筹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85%发放。领取失业保险金超出24个月的,按统筹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85%发放。
(2)失业人员累计缴费满10年且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或者夫妻双方同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第1至12个月按照统筹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98%发放;从第13个月开始按照统筹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88%发放。
(3)发放失业保险金期间,按规定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发放价格临时补贴、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呼和浩特最低工资标准
➤地区类别:一类地区
全日制用工月最低工资标准:1980元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20.8元
适用区域
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新城区、回民区、玉泉区、赛罕区
➤地区类别:二类地区
全日制用工月最低工资标准:1910元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20.1元
适用区域
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托克托县、清水河县、武川县
按照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1980元计算,第1-12个月发放标准:1980*95%=1881元/月;第13-24个月发放标准:1980*85%=1683元/月。
按照二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1910元计算,第1-12个月发放标准:1910*95%=1814.5元/月;第13-24个月发放标准:1910*85%=1623.5元/月。
说明:发放失业保险金期间,按规定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在采暖期发放采暖补贴。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领金期间死亡的,按规定发放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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