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信息纳入征信系统公告

导语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呼和浩特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将于2024年2月5日起正式接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

  关于将呼和浩特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国务院《征信业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征信信息共享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金函〔2022〕229号)等规定要求,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我中心将于2024年2月5日起正式接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我市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人的贷款信息及信用信息(包括逾期不良信息)将上报至中国人民银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相关信息将在个人征信报告中显示。

  为维护个人良好信用,避免还款逾期造成不良征信记录,请广大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人及时关注个人贷款还款情况,确保按时足额还款。因借款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征信影响由本人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呼和浩特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4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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