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实施细则及服务流程
导语 呼和浩特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宅的,可贷额度提高到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的25倍。多子女家庭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在现行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上浮10%。
落实《关于促进人口集聚 推动人口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实施细则及服务流程
按照《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人口集聚 推动人口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呼政发〔2025〕7号)第四条规定“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宅的,可贷额度提高到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的25倍。多子女家庭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在现行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上浮10%”,为保障政策实施落地,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购买房型
自住住宅(含商品房、二手房、回迁房等,不区分首套房和二套房)
二、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
(一)申请条件、额度
条件:
1、借款人(含配偶)所在单位已开户且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缴存账户为正常状态。借款人(含配偶)无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担保行为。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呼市购房申请贷款,需提供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个人信息表》。征信报告无不良记录。
2、例如购买商品房贷款:借款人(含配偶)购买普通自住住房,已取得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提供首付款增值税普通发票: 购买多层购房行为在2年之内,高层在3年之内。(以网签备案合同和首次付款发票日期为准)。
3、本人(含配偶)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受理。
额度:
1、借款人夫妻双方建立公积金的,贷款金额上限为100万元;单方建立公积金的,贷款金额上限为60万元。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多子女家庭购买自住住房,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最高贷款限额在现行最高贷款额度的基础上上浮10%,即双方建立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额度为110万元;单方建立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额度为66万元。
2、借款人(含配偶)公积金贷款金额为首套申请贷款的不超过购房总价的80%;第二套申请贷款不超过购房总价的70%。
3、公积金贷款金额不超抵押物评估价的80%。
4、借款人(含配偶)在本中心建立公积金的,首次贷款金额不超过(贷款所购房公积金支取金额+现公积金余额)25倍;异地缴存公积金在呼市购房申请贷款的为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个人信息表》首次贷款为余额的25倍;余额的25倍不满15万的按15万计算。
(二)办理材料
1、借款人(含配偶)身份证。
2、借款人(含配偶)户口本。
3、借款人结婚证或婚姻关系证明原件。
4、借款人(含配偶)征信报告(中心办理,柜台打印)。
5、借款人(含配偶)所购房屋的购房首付款增值税普通发票(首套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少于购房总价的20%;第二套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少于购房总价的30%)。
6、所购普通自住房屋的网签备案《商品房买卖合同》及《不动产登记证明》。
7、抵押房屋《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8、以他人《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做抵押的,需要提供抵押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原件,户口本、结婚证。
9、借款人本人名字还款银行卡(暂定行:中、农、工、建、兴),信用卡除外。
10、贷款需要担保人的提供担保人身份证及征信报告(中心办理,柜台打印)。
11、购房所在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房屋套数查询结果。
12、借款人购房收款账户证明。
13、多子女家庭申请贷款,在同一个户口本上的提供户口本或医学出生证明原件。
(三)办理流程
(四)咨询电话及网址
电话:0471-12329-1
网址:www.hhhtgjj.org.cn
微信公众号:呼和浩特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三、多子女家庭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
(一)申请条件、额度
条件:
1、借款人(含配偶)所在单位已开户且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缴存账户为正常状态。借款人(含配偶)无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担保行为。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呼市购房申请贷款,需提供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个人信息表》。征信报告无不良记录。
2、例如购买存量房贷款:借款人(含配偶)所购买普通自住住房,已取得产权的《不动产权证书》,在过户后1年之内申请贷款,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契税票原件。
3、本人(含配偶)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受理。
额度:
1、借款人夫妻双方建立公积金的,贷款金额上限为100万元;单方建立公积金的,贷款金额上限为60万元。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多子女家庭购买自住住房,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最高贷款限额在现行最高贷款额度的基础上上浮10%,即双方建立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额度为110万元:单方建立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额度为66万元。
(二)办理材料
1、借款人(含配偶)身份证、
2、借款人(含配偶)户口本。
3、借款人结婚证或婚姻关系证明原件。
4、借款人(含配偶)征信报告(中心办理,柜台打印)。
5、提供所购房屋增值税普通发票、契税票。
6、借款人(含配偶)抵押房屋《不动产权证书》。
7、借款人本人名字还款银行卡(暂定行:中、农、工、建、兴),信用卡除外。
8、贷款需要担保人的提供担保人身份证及征信报告(中心办理,柜台打印)。
9、购房所在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房屋套数查询结果。
10、多子女家庭申请贷款,在同一个户口本上的提供户口本或医学出生证明原件。
(三)办理流程
(四)咨询电话及网址
电话:0471-12329-1
网址:www.hhhtgjj.org.cn
微信公众号:呼和浩特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呼和浩特本地宝】,关注后回复【公积金贷款】可获呼和浩特公积金贷款网上申请入口+操作流程,查看贷款条件/额度/流程/材料,购买商品房/二手房/商转公贷款指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