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持有本市户籍的困难群众,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低保。
办理渠道:
(1)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网上申请:通过手机等移动终端进入微信小程序搜索“呼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微平台”申请低保。
办理流程:
呼和浩特市城乡困难人员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或者其代理人以户主的名义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
受申请人委托,村(居)民委员会可以代其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书面申请及其相关材料。
联系电话:
市民政局:0471-5182797;新城区民政局:0471-6218123;回民区民政局:0471-3824058;玉泉区民政局:0471-6373631 ;赛罕区民政局:0471-4211562;土默特左旗民政局:0471-2642979;托克托县民政局:0471-8513237 ;和林格尔县民政局:0471-7191702;清水河县民政局:0471-7910331 ;武川县民政局:0471-8819781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市四区)、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五个旗县)
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内
办理费用:不收费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呼和浩特本地宝】,关注后回复【低保】可获呼和浩特低保网上申请入口及流程,申请条件/方式/材料/地点/低保金标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