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失业保险参保办理指南
导语 由于呼和浩特市社保卡已包含了失业保险的相关信息。那么,对于呼和浩特失业保险应该如何办理呢?本地宝小编为你提供呼和浩特保险参保办理指南。
办理条件
单位新参保: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人员新参保登记:本行政区域内城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和国家机关的劳动合同制职工。
办理材料
单位参保登记:
1.营业执照、批准成立文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2.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3.成建制转入的,还需提供转出地经办机构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介绍信和单位及职工的参保信息;
4.法人身份证;
5.参保人员身份证;
6.单位编制本(事业单位)。
人员新参保: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薄复印首页和本人登记页;
3.单位填写《建立养老保险关系申报表》并加盖公章。本人有档案的,需提供本人原始档案及招工表复印件;无原始档案的,可根据用工协议(劳动合同)、工资调整表或工资发放表等可以证明工作经历的历史资料补建参保档案。
办理流程
单位新参保:
1.受理岗位接收申报材料后,检查申报资料是否完整,符合条件的出具《受理回执》。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退回。
2.信息核对无误后,出具《参保单位基本信息核定表》(一式二份)和《社会保险登记证》,通知单位领取。
人员新参保登记:单位社保经办人员持上述办理材料到当地的社保局申请;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录入个人信息,签字盖章之后入档。
办理地点
办理费用
办理时限:审核通过,即时办理
办理费用: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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