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清明期间内蒙古高速危险品运输车禁止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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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 2020 年清明节期间高速公路通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 理办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辽宁省公安厅交通安全管 理局、吉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黑龙江省公安厅高速 公路交通管理局联合决定:
在原有禁行基础上,2020年4月4日0时至4月6日24时禁止危险品运输车辆(包括持有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的危险品运输车辆)在内蒙古自治 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行驶。
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站供油应急保障运输车、运输民用压缩 天然气等民生类危险品车辆经申请并批准后,可在白天时段 就近驶入和驶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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