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鄂尔多斯公租房申请需要什么材料

导语 鄂尔多斯市已经开始受理符合市本级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住房困难群体的申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需要提交申请审批表、住房证明、工作、收入情况证明等材料。

  申请所需提供材料

  (一)家庭形式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需提交下列材料:

  1.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身份证明。提供下列材料:身份证(军官证或出生证)、户口簿、居住证明等。(未婚人员、不带子女的离婚人员、丧偶人员需提供户口簿、离婚证、死亡证明等)

  3.婚姻状况证明:已婚人员需提供结婚证。

  4.工作、收入情况证明:

  (1)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提供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出具个人收入证明或住房公积金缴费证明或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2)灵活就业人员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3)个体工商户提供营业执照和税收缴纳证明。

  (4)本市退休人员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按月领取养老待遇证明或由银行金融机构出具银行流水的情况证明。

  (5)有稳定工作的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由能够证明其情况的机构提供有效证明。

  5.住房证明:住房困难家庭需出具房屋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书;在本市中心城区无住房的由房屋权属管理部门出具证明(已婚人员需提供家庭成员在本市中心城区的不动产登记信息)。

  6.个人承诺证书:对家庭收入情况和财产情况等进行承诺。

  7.承诺证明:60周岁老人单独申请需签订赡养承诺书。

  8.其他需提供的材料。

  申请人应当如实申报家庭人口、收入、财产、住房状况及其他相关信息,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有关单位按规定需出具证明材料的,应当出具,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二)集体申请市本级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的,需提交下列材料:

  1.提供市本级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集体申请表、企业法人证、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居住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入住手续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汇总填写居住人的户籍情况、收入情况、住房情况、社保缴纳情况及公积金缴纳情况信息。

  3.以集体形式申请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的企业为我市优质企业,如国有企业、本市知名民营企业。(每套人数不少于8人)

  (三)如符合优先配租条件,应提供相关证明、证书等材料。

  (四)申请提交的材料中,属证明的提交原件,属证件、证书的提交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呼和浩特本地宝】,关注后回复【公租房】可获呼和浩特公租房申请办理条件/材料/流程/政策文件,摇号结果查询入口,摇号方案/中号人员名单/房源情况/租金等。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分享本文到:

关闭
关注更新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