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内蒙古将实现参保职工个人账户家庭成员共济使用
导语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明确提出今年要实现参保职工个人账户由本人使用扩展到家庭成员共济使用。
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确定2021年为民办实事事项。群众普遍关注的扩展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使用范围也被纳入其中,明确提出今年要实现参保职工个人账户由本人使用扩展到家庭成员共济使用。
在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方面
要分类资助农村牧区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完善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制度综合保障政策,增强对困难群众基础性、兜底性保障。
在减轻群众医疗费用负担方面
要建立完善职工医保普通门诊费用统筹保障机制,将门诊费用纳入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逐步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推进长期护理险制度试点工作,重点解决试点地区失能人员基本护理保障需求,有效减轻参保人员家庭负担。
在方便群众就医购药方面
要确保国家医保谈判药品落地,将使用周期较长、疗效费用较高的51种(两批)谈判药纳入门诊特殊用药管理,满足门诊用药需求。要扩大门诊慢性病、门诊特殊用药定点医药机构范围,扩大具有住院资质定点医疗机构范围,方便群众购药、就近就医。
此外,今年将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水平,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增加30元。还要开展医保电子凭证平台建设、拓宽异地就医备案渠道,最大限度方便参保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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