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乌兰察布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4号公告

导语 2022年1月18日,乌兰察布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2022〕4号公告发布。明确了重点地区、中高地风险地区来返人员管控要求。

乌兰察布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2022〕4号公告

  为做好2022年春节期间我市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广大市民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新春佳节,现将我市春节期间人员安全有序出行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天津市津南区、西青区、河西区、滨海新区,河南省安阳市、禹州市等重点地区(按照疫情发展形势动态调整)来(返)我市人员严格落实14天集中隔离+7天健康监测;集中隔离第1、4、7、10、14天进行5次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第2、7天进行2次核酸检测,集中隔离第14天和健康监测第7天采取双采双检方式进行核酸检测。

  二、从国内高风险地区所在旗县(市、区)来(返)我市人员,严格落实14天集中隔离+7天健康监测;集中隔离第1、4、7、10、14天进行5次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第2、7天进行2次核酸检测,集中隔离第14天和健康监测第7天采取双采双检方式进行核酸检测;从国内重点地区外的中风险地区所在旗县(市、区)来(返)我市人员,严格落实14天居家隔离+7天健康监测;居家隔离第1、4、7、10、14天进行5次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第2、7天进行2次核酸检测,居家隔离第14天和健康监测第7天采取双采双检方式进行核酸检测。

  三、从其他涉疫地区来(返)我市人员,需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落实7天健康监测;健康监测第2、7天进行2次核酸检测,第7天采取双采双检方式进行核酸检测,期间避免进入公共场所,减少外出,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要立即向所在社区报告。

  四、入境解除集中隔离后的境外返回人员,来(返)我市要落实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集中隔离第1、4、7、10、14天进行5次核酸检测,居家隔离第2、7天进行2次核酸检测,集中隔离第14天和居家隔离第7天采取双采双检方式进行检测。

  五、除以上情况外,所有从乌兰察布市外来(返)人员,要提前向所在社区(嘎查、村)、单位或入住酒店报备,并配合做好各项防控措施。抵达我市后应尽快做一次核酸检测,并做好14天自我健康监测,健康监测期间尽可能减少外出,严禁进入人群密集场所。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腹泻、咽痛等症状,请及时到发热门诊就诊,不要带病上班上学;如健康码出现红、黄码情况,或出行相关地区近期内有疫情发生,建议市民不要急于和亲朋好友相聚。

  六、广大市民要提高对来自和途经国内中高风险地区邮件、快件和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病毒输入传播风险的防范意识。严禁购买来历不明、无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进口食品,尽量避免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通过网购快递渠道购买商品。通过电商、微商等渠道购买的商品,避免用手直接接触,建议佩戴口罩和手套,做好内外包装的消毒后再带入室内,打开后应妥善处置内外包装和做好手部卫生。

  七、各旗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和社区(嘎查、村)要对本辖区内重点地区、中高风险地区、涉疫地区、境外返回人员进行分类建立人员台账,掌握本辖区管理人员底数和管理情况,根据要求落实相应管控措施,并按时完成核酸检测工作,定期对管理人员开展体温监测和新冠肺炎症状监测,杜绝失管、漏管情况发生。

乌兰察布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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