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巴彦淖尔多地发布疫情防控重要通告
导语 近日,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五原县、磴口县、乌拉特中旗、乌拉特后旗、乌拉特前旗多地发布疫情防控最新通告。
关于开展北京市来(返)五原县人员核酸检测的通告
各位于北京来(返)五原县的居民朋友们:
鉴于当前北京市疫情形势,为了您和您家人的健康安全,为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让全县人民过一个祥和的新春佳节,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现就开展北京市来(返)五原县人员核酸检测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1.2022年1月15日以来自北京来(返)五原县的朋友,请您在1月25日—27日期间到就近的核酸检测点进行2次核酸检测,采取鼻咽拭子“双采双检”方式,间隔时间需大于24小时。
2.为了确保做到“应检尽检”,1月25日开始将应参加核酸检测但尚未完成的人员健康码赋为黄码,待完成两次核酸检测且结果为阴性后,自动转为绿码。
3.请您在去往核酸检测点途中做好个人防护,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去人群密集场所,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如有发热、咳嗽、咽痛等异常症状,请主动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并向所在社区、乡镇报告。
4.因不遵守疫情防控政策,造成疫情传播重大风险或疫情传播的,将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感谢您的理解和配合,祝您新春愉快!
核酸采样点时间安排:新县医院发热门诊 上午8:20一12:00,下午2:30一20:00中蒙医院后院 上午8:00一12:00,下午2:30一16:30各乡镇(办事处)卫生院 上午9:00一下午16:30
“入(返)五原县人员登记”二维码:点击查看
五原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月26日
关于开展北京市来(返)乌拉特前旗人员核酸检测的通告 〔2022〕5号
各位来(返)于北京的居民朋友们:
鉴于当前北京市疫情形势,为了您和您家人的健康安全,为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让全旗人民过一个祥和的新春佳节,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现就开展北京市来(返)乌拉特前旗人员核酸检测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1.2022年1月15日以来从北京来(返)乌拉特前旗的朋友,请您在1月25日—27日期间到就近的核酸检测点进行2次核酸检测,采取鼻咽拭子“双采双检”方式,间隔时间大于24小时。
2.为了确保按时完成检测,1月25日开始将应参加核酸检测的人员健康码赋为黄码,待完成两次核酸检测且结果为阴性后,自动转为绿码。
3.请您在去往核酸检测点途中做好个人防护,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去人群密集场所,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如有发热、咳嗽、咽痛等异常症状,请主动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并向所在社区(嘎查村、分场)报告。
4.因不遵守疫情防控政策,造成疫情传播重大风险或疫情传播的,将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您主动配合乌拉特前旗疫情防控指挥部落实好居家健康监测、核酸检测、不参加聚集活动等疫情防控措施。同时,在进入大型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酒店、饭店、KTV、网吧、电影院、博物馆、图书馆等人员密集场所时,请您积极配合落实好出示“两码”、“一米线”、戴口罩、测体温等防控措施,感谢您的理解和配合,祝您新春愉快!
乌拉特前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月25日
关于开展北京市来(返)乌拉特后旗人员核酸检测的通告
各位来(返)于北京的居民朋友们:
鉴于当前北京市疫情形势,为了您和您家人的健康安全,也为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让全旗人民过一个祥和的新春佳节,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现就开展北京市来(返)乌拉特后旗人员核酸检测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2022年1月15日以来从北京来(返)乌拉特后旗的朋友,请您在1月25日—28日期间到就近的核酸检测点进行2次核酸检测,采取鼻咽拭子“双采双检”方式,间隔时间大于24小时。
二、为了确保做到“应检尽检”,1月25日开始将应参加核酸检测的人员健康码赋为黄码,待完成两次核酸检测且结果为阴性后,自动转为绿码。
三、核酸采样前2小时内禁食,接种新冠疫苗48小时内要暂缓核酸检测。
四、请您在去往核酸检测点途中做好个人防护,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去人群密集场所,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如有发热、咳嗽、咽痛等异常症状,请主动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并向所在嘎查村(社区)报告。
五、因不遵守疫情防控政策,造成疫情传播重大风险或疫情传播的,将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感谢您的理解和配合,祝您新春愉快!
乌拉特后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月25日
乌拉特中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做好春节期间进出我旗人员管控工作的通告
春节临近,进出乌拉特中旗人员增多,为分类、分区精准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确保全旗人民度过一个安全、健康、祥和的新春佳节,现就2022年春节期间进出乌拉特中旗人员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14天内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我旗人员(健康码或行程码为红码):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分别于第1、4、7、10、14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
二、14天内有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我旗人员(健康码或行程码为黄码):一律实施14天居家隔离,分别于第1、4、7、10、14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不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仍需集中隔离。
三、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旅居史的来(返)我旗人员(健康码或行程码为绿码带*号):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达乌拉特中旗前要向目的地所在社区、嘎查村和单位报告,并主动申报其是否曾经到过中高风险区域,如有14天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按本通告第一、二条规定执行,其他情形如下:
1.近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市、区、旗、直辖市的街道、乡镇)来(返)我旗人员:按照国家规定,严格限制出行。如因执行特定公务、保障生产生活运输等原因确需来我旗的,需持当地指挥部证明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做好旅途中个人防护。
2.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旗)来(返)我旗人员:按照国家规定,非必要不出行。确需来(返)我旗的,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进入乌拉特中旗后第1、3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进行自我健康监测14天。在第二次核酸检测结果出具前,需暂时居家健康监测,不得前往人员密集场所。
四、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陆路、航空口岸城市来(返)我旗人员,一律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五、上述情形以外的内蒙古自治区以外低风险地区来(返)我旗人员:需提供健康码、行程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腹泻、咽痛等症状,请及时到发热门诊就诊排查,不要带病上班、上学;如健康码出现红、黄码情况,或出行相关地区近期内有疫情发生,要立即向社区、嘎查村、单位或入住酒店报备,并配合做好各项防控措施。
六、2022年3月15日前,严格限制14天内有我旗旅居史人员进(返)京。广大群众如无必要尽量避免在期限内入(返)京,如确有必要进(返)京人员,请提前核实进京客运、航班、铁路通航信息,提前14天做好行程规划,并向社区、嘎查村报备。
七、我旗境内的6个公路疫情服务站将严格查验离旗人员的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请广大群众认真遵守疫情防控要求,配合有关部门查验核酸检测证明。对故意绕行疫情服务站逃避检查的人员,造成疫情传播扩散,将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因瞒报、虚报或未按规定落实防控措施,引发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予以追责和处罚,严重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乌拉特中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月24日
磴口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做好春节期间来(返) 我县人员管控工作的通告
磴防指通告〔2022〕5号
春节临近,来(返)磴口县人员增多,为分类、分区精准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确保全县人民度过一个安全、健康、祥和的新春佳节,现就2022年春节期间来(返)我县人员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14天内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我县人员(健康码或行程码为红码):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分别于第1、4、7、10、14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
二、14天内有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我县人员(健康码或行程码为黄码):一律实施14天居家隔离,分别于第1、4、7、10、14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不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仍需集中隔离。
三、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旅居史的来(返)我县人员(健康码或行程码为绿码带*号):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达磴口县前要向目的地所在社区、村嘎查和单位报告,并主动申报其是否曾经到过中高风险区域,如有14天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按本通告第一、二条规定执行,其他情形如下:
1.近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市、区、旗、直辖市的街道、乡镇)来(返)我县人员:按照国家规定,严格限制出行。如因执行特定公务、保障生产生活运输等原因确需来我县的,需持当地指挥部证明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做好旅途中个人防护。
2.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旗)来(返)我县人员:按照国家规定,非必要不出行。确需来(返)我县的,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进入磴口县后第1、3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进行自我健康监测14天。在第二次核酸检测结果出具前,需暂时居家健康监测,不得前往人员密集场所。
四、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陆路、航空口岸城市来(返)我县人员,一律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五、上述情形以外的内蒙古自治区以外低风险地区来(返)我县人员:需提供健康码、行程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腹泻、咽痛等症状,请及时到发热门诊就诊排查,不要带病上班、上学;如健康码出现红、黄码情况,或出行相关地区近期内有疫情发生,要立即向社区、村嘎查、单位或入住酒店报备,并配合做好各项防控措施。
六、因瞒报、虚报或未按规定落实防控措施,引发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予以追责和处罚,严重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磴口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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