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疫情防控最新政策公告(2022年3月)

导语 2022年3月,巴彦淖尔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最新通告发布:由国内低风险地区(地市级以上区域整体低风险)来返巴彦淖尔市人员(含我市外出返回人员),严格执行查验健康码、行程卡和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022年3月28日更新】

  一、对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5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中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一律实施“14天居家隔离+5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不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

  二、对从境外返回且在第一入境点解除14天集中隔离后来返巴彦淖尔市人员,须提前向所在地的村嘎查(社区)报备,一律实施“7天居家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5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

  三、对从吉林省、辽宁省、广东省、河北省、甘肃省、福建省、上海市和天津市有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地区(省以地级市为单位,直辖市全域),来返巴彦淖尔市人员(含途经),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5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已返回人员按照“存量见底”和“填平补齐”原则(从返回之日起计算),管控至满14天。

  四、对行程码带星号或发生1例以上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县(市、区、旗,直辖市的街道、乡镇)来返巴彦淖尔市人员(不包括第三条涉及地区),一律实施“7天居家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5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已返回人员按照“存量见底”和“填平补齐”原则(从返回之日起计算),管控至满14天。

  五、对从呼和浩特市(中风险地区除外)来返巴彦淖尔市人员,严格执行查验健康码、行程卡、体温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进入巴彦淖尔第一入市地点即时做一次核酸,待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后,可有序流动。进入巴彦淖尔时无法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要在第一入市地点进行隔离。

  六、由国内低风险地区(地市级以上区域整体低风险)来返巴彦淖尔市人员(含我市外出返回人员),严格执行查验健康码、行程卡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进入巴彦淖尔第一入市地点即时做一次核酸,待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后,方可有序流动。进入巴彦淖尔时无法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要在第一入市地点进行隔离。

  点击查看:》》巴彦淖尔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公告(巴防指通告〔2022〕24号)

  【2022年3月21日更新】

  一、对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5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中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一律实施“14天居家隔离+5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不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

  二、对从境外返回且在第一入境点解除14天集中隔离后来返巴彦淖尔市人员,须提前向所在地的村嘎查(社区)报备,一律实施“7天居家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3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

  三、对从吉林省、山东省、广东省、河北省、甘肃省、陕西省、福建省、上海市和天津市有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地区(省以地级市为单位,直辖市全域),来返巴彦淖尔市人员(含途经),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5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已返回人员按照“存量见底”和“填平补齐”原则(从返回之日起计算),管控至满14天。

  四、对行程码带星号或发生1例以上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县(市、区、旗,直辖市的街道、乡镇)来返巴彦淖尔市人员(不包括第三条涉及地区),一律实施“7天居家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5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已返回人员按照“存量见底”和“填平补齐”原则(从返回之日起计算),管控至满14天。

  五、由国内低风险地区(地市级以上区域整体低风险)来返巴彦淖尔市人员(含我市外出返回人员),严格执行查验健康码、行程卡和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进入巴彦淖尔第一入市地点即时做一次核酸,待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后,方可有序流动。进入巴彦淖尔时无法提供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要在第一入市地点进行隔离。

  六、凡准备进入巴彦淖尔市人员(含我市外出返回人员),一律提前3天向所在社区(嘎查村)或单位、宾馆(酒店)报备,按要求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七、“两站一场”、公路疫情服务站、服务区、公路沿线服务场所要按规定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严格查验进出人员健康码、行程卡和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点击查看:》》巴彦淖尔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巴防指通告〔2022〕22号)

  【2022年3月14日更新】

  一、对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5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中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一律实施“14天居家隔离+5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不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

  二、对从境外返回且在第一入境点解除14天集中隔离后来返巴彦淖尔市人员,须提前向所在地的村嘎查(社区)报备,一律实施“7天居家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3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

  三、对从吉林省、山东省、广东省、河北省、甘肃省、陕西省、上海市和天津市有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地区(省以地级市为单位,直辖市全域),来(返)巴彦淖尔市人员(含途经),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5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已返回人员按照“存量见底”和“填平补齐”原则(从返回之日起计算),管控至满14天。

  四、对行程码带星号或发生1例以上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县(市、区、旗,直辖市的街道、乡镇)来返巴彦淖尔市人员(不包括第三条涉及地区),一律实施“7天居家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5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已返回人员按照“存量见底”和“填平补齐”原则(从返回之日起计算),管控至满14天。

  五、由国内低风险地区(地市级以上区域整体低风险)来返巴彦淖尔市人员(含我市外出返回人员),严格执行查验健康码、行程卡和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进入巴彦淖尔第一入市地点即时做一次核酸,待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后,方可有序流动。进入巴彦淖尔时无法提供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要在第一入市地点进行隔离。

  六、凡准备进入巴彦淖尔市人员(含我市外出返回人员),一律提前3天向所在社区(嘎查村)或单位、宾馆(酒店)报备,按要求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点击查看:》》巴彦淖尔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巴防指通告〔2022〕21号)

  【2022年3月9日更新】

巴彦淖尔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

(巴防指通告〔2022〕19号)

  鉴于当前周边地区疫情形势变化,为切实巩固好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守护好全市经济社会良好的发展形势,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即日起,包头市来返巴彦淖尔市人员不再执行“14天集中隔离+5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呼和浩特市来返巴彦淖尔市人员仍按照原政策执行。

  二、凡进入巴彦淖尔市人员(含我市外出返回人员),严格执行查验健康码、行程卡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进入巴彦淖尔市的24小时内做一次核酸检测。其它未规定的管控措施严格按照市指挥部2022年第7号通告执行。

  三、各旗县区要立即组织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社区)和辖区内各类单位对五类重点人员(密接、次密接、境外返回人员、中风险地区人员和高风险地区人员)进行排查管控和对二类重点人群(行程码带“*”号人员和有疫情发生地区来返人员)进行排查,坚决做到人数清、人头清、位置清、管控情况清。

  四、广大居民群众要密切关注近14日旅居史地区疫情形势变化,如近14日内旅居史地区出现疫情,请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嘎查村)或单位、宾馆(酒店)报备,并按要求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五、各旗县区继续加大对旅途、货运人员的排查管理。往返或途经巴彦淖尔市从事生产生活和疫情防控所需物资及邮政快递运输保障工作的司乘人员,须全部查验健康码、行程卡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做好个人防护且全程闭环管理的前提下,开展运输保障工作。

  六、全市范围内“两站一场”、各公路疫情服务站、服务区、收费站、公路沿线服务场所要按规定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严格查验进出人员健康码、行程卡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

  七、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是阻断新冠肺炎疫情传播的重要举措,也是广大公民应尽的义务。不按规定执行疫情防控措施,不如实报告个人行程,如涉嫌违法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通告涉及管控政策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及时调整。

巴彦淖尔市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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