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呼和浩特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评估认定形式
导语 呼和浩特市教育系统2024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评估认定即将开启,评估认定形式详见正文!
呼和浩特市教育系统2024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评估认定
评估认定形式
(一)本次评估认定不设开考比例,通过呼和浩特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进入评估认定环节(不含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呼和浩特分校,下同)。
(二)教师岗位。教师岗位评估认定形式为专业综合技能测试、教育教学综合能力测试。
1.专业综合技能测试
(1)音乐、体育和美术教师,以及需要专业技能及特长的中职专业课教师加试专业综合技能测试,其他学科教师不需要加试。
(2)专业综合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含)。
(3)测试时长根据测试内容确定,测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专业综合技能测试有关说明详见附件2。
特别提醒:报名教师岗位加试专业综合技能测试的评估认定人员,所报名岗位在《岗位表》“其他条件”一栏已标明“评估认定环节加试专业综合技能测试”。《岗位表》请参照《呼和浩特市教育系统2024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计划表》(http://www.hhpta.org.cn/html/2/Content2160.html)。
2.教育教学综合能力测试
(1)所有学科教师均需参加,采取“讲课+答辩”方式进行。
(2)讲课内容按报名岗位从呼和浩特市现行中小学相应学科教材中随机选择,其中,中学教师岗位讲课内容从呼和浩特市现行初级中学相应学科教材中随机选择。中职教师岗位使用的参考教材详见附件3。
(3)报名人员独立备课时间60分钟。评估认定时间20分钟,其中,讲课时间15分钟,答辩时间5分钟。教育教学综合能力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含)。其中,讲课成绩80分,答辩成绩20分。
3.教师岗位评估认定成绩计算
(1)仅测试教育教学综合能力的岗位:评估认定成绩=教育教学综合能力测试成绩。
(2)加试专业综合技能测试的岗位:评估认定成绩=专业综合技能测试成绩×50%+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50%。
(三)教辅岗位(含校医、会计、考务综合人员和考务技术人员)及管理岗位(含行政干事)
1.教辅岗位评估认定采取“专业综合技能测试+答辩”方式进行,测试内容为相应岗位的业务能力或工作技能。教辅岗位评估认定时间15分钟,其中,专业综合技能测试时间10分钟,答辩时间5分钟。专业综合技能测试成绩满分80分,答辩成绩满分20分。教辅岗位评估认定时间包含准备时间。
2.管理岗位评估认定采取结构化评估认定方式进行。评估认定时间8分钟,评估认定试题为2道题。
(四)评估认定试卷由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题组成,评估认定时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回答。英语、日语等语言类教师岗位报名人员应根据所讲授课程的需要,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相应语种进行评估认定。
不按规定语言进行评估认定的按零分处理。
(五)具体安排详见《评估认定通知单》(含《教师岗位加试专业综合技能测试通知单》,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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