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表

导语 一个年度内,呼和浩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7万元。住院报销比例表详见正文!

  呼和浩特居民医保报销

  住院报销

  一个年度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7万元。

政策范围内 医院等级对应的住院统筹基金支付比例
住院医疗费用 三级甲等及以上 三级乙等 二级 一级及以下
三级丙等
起付线-1万元 (含1万元) 73% 78% 83% 88%
1万元-3万元 (含3万元) 78% 83% 88% 93%
3万元以上 83% 88% 93% 95%

  大病医疗保险待遇

  不设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具体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支付范围如下:年度内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后,剩余符合基金支付范围的累计个人负担费用14000元;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以上符合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按60%支付;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起付标准在上述基础上降低50%,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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