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表
导语 一个年度内,呼和浩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7万元。住院报销比例表详见正文!
呼和浩特居民医保报销
住院报销
一个年度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7万元。
政策范围内 | 医院等级对应的住院统筹基金支付比例 | |||
住院医疗费用 | 三级甲等及以上 | 三级乙等 | 二级 | 一级及以下 |
三级丙等 | ||||
起付线-1万元 (含1万元) | 73% | 78% | 83% | 88% |
1万元-3万元 (含3万元) | 78% | 83% | 88% | 93% |
3万元以上 | 83% | 88% | 93% | 95% |
大病医疗保险待遇
不设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具体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支付范围如下:年度内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后,剩余符合基金支付范围的累计个人负担费用14000元;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以上符合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按60%支付;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起付标准在上述基础上降低50%,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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