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城乡居民医保长期护理报销政策

导语 呼和浩特城乡居民医保在评估有效期内的参保人员,可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长期护理报销政策详见正文!

  呼和浩特城乡居民医保长期护理报销政策

  长期护理保险待遇

  参加本市长期护理保险的参保人员;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导致失能满6个月;生活不能自理,经评定为中度、重度失能人员,在评估有效期内的参保人员,可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

职工 城乡居民
失能等级 机构护理 居家护理 失能等级 待遇支付
中度 900元/月 750元/月 中度 600元/月
重度一级 1200元/月 1050元/月 重度一级 750元/月
重度二级 1500元/月 1350元/月 重度二级 1050元/月
重度三级 1800元/月 1650元/月 重度三级 135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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