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政策知识问答集锦
导语 自2024年11月1日起内蒙古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政策进行调整。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为过渡期。
最新消息
根据《转发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管理服务的通知》(内医保发〔2024〕10号》),对我区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政策进行调整。备案政策自2024年11月1日起执行。2024年11月1日前已经办理备案的“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为过渡期,应在过渡期按照新要求补齐备案材料,未能在过渡期补齐备案材料的,原备案失效,参保人需按照新政策重新办理备案。
内蒙古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政策知识问答集锦
图源:内蒙古医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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