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公积金中心购房贷款“一件事”正式上线
导语 呼和浩特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持续优化业务办理流程,提升数字化服务水平,依托“呼和浩特公积金”APP、服务大厅业务窗口等渠道,上线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高效办成一件事”。
呼和浩特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高效办成一件事”正式上线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安排部署,加快推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落实落地,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呼和浩特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持续优化业务办理流程,提升数字化服务水平,依托“呼和浩特公积金”APP、服务大厅业务窗口等渠道,上线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高效办成一件事”,实现了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线上“一张表单申请、一份合同授权、一套材料提交、一体流程办理”,具体业务要件及业务流程如下:
服务对象:在呼和浩特市市四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符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条件的缴存职工。
办理材料名称:
1、借款人(含配偶)、抵押人(含配偶)身份证 原件;
2、借款人(含配偶)、抵押人(含配偶)结婚证 原件;
3、借款人(含配偶)、抵押人(含配偶)户口簿 原件;
4、房屋网签备案合同 原件;
5、购房首付款发票 原件(首付按照首套房不低于20%,二套房不低于30%);
6、所购房预告登记证明 原件;
7、借款人本人名字还款银行卡 原件(暂定行:中、农、工、建、兴),信用卡除外;
8、家庭住房套数证明 原件。
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一件事”业务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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