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医疗救助门诊报销比例及政策
导语 呼和浩特市医疗救助门诊待遇包含普通疾病门(急)诊、重特大疾病门(急)诊。报销比例及政策详见正文!
呼和浩特市医疗救助门诊待遇有哪些?
1、普通疾病门(急)诊
重点医疗救助对象患普通疾病在我市定点医疗机构门(急)诊治疗的,门(急)诊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医保政策范围内的个人自负费用,按照70%的比例给予救助,年度最高救助1000元。
2、重特大疾病门(急)诊
重点医疗救助对象中患门慢特、重特大疾病的,门(急)诊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补充(大额)医疗保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的个人自负费用,按照70%的比例给予救助,年度最高救助10万元。
医疗救助的对象有哪些?
医疗救助公平覆盖医疗费用负担较重的困难职工和城乡居民。
(一)特困人员、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对象。
(二)低保边缘家庭成员。
(三)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简称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和返贫致贫人口。
(四)因病致贫重病患者。
(五)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按照相应的政策给予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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