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外地回呼和浩特需要隔离吗?

导语 国内低风险返乡人员一律执行“持7天内核酸证明+14天居家健康监测+2次核酸检测(第7天和第14天)”的管控措施。国内低风险返城人员持健康码绿码可前往目的街道,期间不聚集、不流动。

  呼和浩特最新疫情防控政策

  更新时间:2022年1月2日

  1、对入境人员严格执行“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的管控措施,不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一律实行集中隔离,在集中隔离观察第1、4、7、10、14天,以及居家隔离第2、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居家隔离结束后,继续进行7天的自我健康监测。

  2、从高风险地区所在旗县(市、区)来(返)我市人员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5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

  3、对从国内中风险地区所在旗县(市、区)来(返)我市的人员,一律实施“14天居家隔离+5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

  4、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旗县(市、区)人员严格限制来(返)呼和浩特市。执行特定公务、保障生产生活运输等人员确需出行的,须持当地联防联控机制批准出行证明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做好旅途个人防护的情况下方可来呼和浩特市。

  5、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盟市的其他旗县(市、区)人员非必要不允许来(返)呼和浩特市,确需出行的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来(返)呼和浩特市。上述人员抵达呼和浩特市后要主动向居住地社区(村)报备,第1、3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并进行健康监测14天。在第二次核酸检测结果出具前,需暂时居家隔离,不得前往人员密集场所。

  6、对陆路、航空口岸接触入境人员、物品、环境的高风险岗位人员以及集中隔离场所、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等的高风险岗位人员,应尽量避免来(返)呼和浩特市,确需来(返)呼和浩特市的须满足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所在单位报备后方可来(返)呼和浩特市,入呼后主动向居住地社区(村)报备,并进行自我健康监测14天。

  7、除上述人员以外的其它入呼人员抵呼前须向居住地社区(村)报备,如实说明来自地区有无中高风险地区,近14天与目前国内已报告病例的公布行程有无时空重合等情况。无上述情形的人员抵呼后24小时内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在核酸检测结果出具前,暂时居家不外出,不得前往人员密集场所。

  咨询电话:

  呼和浩特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6627113;0471-6627106

  新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6901455

  回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6306994

  玉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5973029

  赛罕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6680742

  土默特左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3188885

  托克托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8528589

  和林格尔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7191244

  清水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7912822

  武川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8822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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