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大学生安居房申请程序

导语 呼和浩特大学毕业生申请安居房需要哪些程序呢?呼和浩特本地宝整理了相关信息,快来一起看看吧!

  呼和浩特大学毕业生安居房认定程序

  1、资格认定。试点辖区政府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查,并出具身份审查结论。

  2、房屋认购(认租)。试点辖区政府依据审查结论,统筹调度房屋资源,制定房屋认购(认租)方案并组织实施。

  3、结果公示。试点辖区政府在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房屋认购(认租)结果,公示期5个工作日,接收群众举报和监督。

  4、房屋移交。公示结束后,试点辖区政府会同安居工程建设单位向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申请人提供房屋,并办理销售或租赁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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