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兴安盟最新隔离政策(持续更新)

导语 不再开展“落地检”,不再对进出兴安盟的流动人员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不再开展常态化核酸检测。

  (2022年12月12日更新)

兴安盟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2022年第49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13号)各项规定,更加科学精准做好我盟疫情防控工作,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加快恢复经济社会发展。经盟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现就优化疫情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不再开展“落地检”,不再对进出我盟的流动人员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不再开展常态化核酸检测,实行“愿检尽检”,居民朋友们可前往各地便民核酸采样点进行核酸采样。

  二、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可采取居家隔离,也可自愿选择集中隔离收治,隔离第6、7天连续2次核酸检测Ct值≥35解除隔离。感染者居家隔离期间要加强健康监测,健康监测期间如有就医需求请首先选择就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苏木乡镇卫生院,重型或者有转为重型风险的患者收治到定点医院进行治疗。

  三、发生疫情后不再采取各种形式的临时封控。严格按照楼栋、单元、楼层、住户划定高风险区,不随意扩大到小区、社区和街道(乡镇)等区域。连续5天没有新增感染者的高风险区,解除封控管理。

  四、对养老院、福利院等重点场所继续进行阶段性封闭管理,非必要不探视,确有特殊事项需要探视的,需提前预约报备,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五、各学校要落实好科学精准防控措施,没有疫情的学校正常开展线下教学活动,校园内超市、食堂、体育场馆、图书馆等正常开放。有疫情的学校精准划定风险区域,风险区域外保证正常的教学、生活等秩序。引导师生员工牢固树立“自己是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意识,严格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坚持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原则上做到“两点一线”上班上学。请接送孩子的家长不在校门口聚集,规范佩戴口罩,安全有序,即接即走,严防疫情传播风险。

  六、因近期就医需求人员增多,请居民朋友们自觉遵守分级诊疗原则,科学合理选择就诊医疗机构。急危重症患者可拨打120急救电话协助就医,其他就医人员,可通过线上或前往社区医疗服务机构就医购药,尽量避免使用急救运输车辆,引起医疗物资挤兑,延误急危重症患者救治。

  七、请广大居民,特别是60岁以上符合接种条件的老年人尽早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全程接种和加强免疫接种,防止新冠危重症状的产生,进一步巩固人群免疫屏障。

  八、各地药店要保障正常运营,不得随意关停。不再限制群众线上线下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治感冒等非处方药物,保障群众尤其是老年人、有基础性疾病患者等特殊人群的基本购药需求。

  九、请广大居民遵守防疫基本行为准则,做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保持良好卫生习惯,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少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要养成健康生活方式,加强身体锻炼,保持健康心态、保证睡眠充足,健康饮食、戒烟限酒,合理用药,保护好自己和家人健康。

  以上优化调整措施自本公告发布起实施。

2022年12月12日

  全盟各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

  乌兰浩特市:0482-8299504

  阿尔山市: 0482-7777121;0482-7777120

  扎赉特旗: 0482-6063000;0482-6667015

  科右前旗: 0482-8399697

  突泉县: 0482-5188059

  科右中旗: 0482-4120306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呼和浩特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内回复【隔离】可获全国隔离政策查询入口,进出蒙规定,内蒙古各地最新防疫政策/咨询电话等。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