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呼和浩特社区工作者福利待遇
导语 2021年呼和浩特将继续公开招考聘用社区工作人员1000名,薪酬总额执行社区三岗十八级工资(试用期最低起点工资3211元,转正最低起点工资3568元),按规定缴纳五项社会保险。
呼和浩特市共有350个社区(其中市四区291个,旗县59 个)。按照每个社区分配2-4名招考聘用人员,2020年呼和浩特市已招考聘用了1000名社区工作人员,充实了社区工作队伍。2021年将继续公开招考聘用社区工作人员1000名。原则上分配到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社区居委会开展工作。
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
聘用人员由市公开招考聘用社区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分配至各旗县区乡镇(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开展工作,不服从调配的人员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对因成绩并列而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造成超出应聘名额的,也予以聘用。乡镇(街道办事处)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聘用合同制,不属编制管理。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纳入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管理范畴;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实行最低服务年限制度,最低服务年限不得低于3年(含试用期),签订最低服务年限协议。工作3年及以上的社区工作人员参加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将安排一定数量岗位用于定向招录优秀社区工作人员。
(二)薪酬待遇
薪酬总额执行社区三岗十八级工资(试用期最低起点工资3211元,转正最低起点工资3568元),按规定缴纳五项社会保险。
(三)递补
根据报到和实际在岗情况进行递补,具体递补时间和递补次数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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