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海拉尔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公告(持续更新)

导语 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对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实行“14天集中隔离+5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

  【2022年3月12日更新】

  一、加强重点人员管控

  1.从国内高风险地区所在县(旗、市、区)、直辖市所属街道(镇)抵返海拉尔区人员,实行“14天集中隔离+5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从国内中风险地区所在县(旗、市、区)、直辖市所属街道(镇)抵返海拉尔区人员,实行“14天居家隔离+5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14天内从吉林省、山东省、广东省、上海市出现阳性病例地区所在地级市(州、区)抵返海拉尔区人员,实行“14天居家隔离+5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上述人员隔离期,自离开涉疫地区之日起计算。

  2.从呼伦贝尔市域外其它低风险地区抵返海拉尔区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的,须第一时间集中隔离并进行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在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的前提下有序流动。以上低风险地区抵返人员,建议在抵返海拉尔区后第三天自行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二、从严登记报备管理

  各镇、街道要对14天内从吉林省、山东省、广东省、上海市出现阳性病例所在地级市(州、区)抵返人员开展全面排查,确保不漏一人。有上述地区、国内其它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与已公布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有时空轨迹重叠的及“健康码”红、黄码人员,要第一时间向居住地社区(村)、入住酒店如实报告,积极配合疫情防控部门落实流调排查、隔离管控、健康监测等防疫措施,如有瞒报、缓报、漏报、谎报的行为,将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因此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点击查看:》》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公告(第132号)

  【2022年1月11日更新】

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公告(第125号)

  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公告(第125号) 近日,天津市津南区、南开区、西青区,河南省多地陆续报告核酸检测阳性人员,疫情防控形势依旧严峻复杂。春节将至,人员流动更加频繁,为有效控制疫情输入风险,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健康平安的节日,现就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公告如下:

  一、强化抵返人员管控措施

  从境外返回并在入境点城市解除集中隔离后抵返海拉尔区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的管控措施,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一律集中隔离。抵返海拉尔区前入境已满28天人员,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有序流动。

  2021年12月25日以来,从天津市,河南省安阳、许昌、郑州、洛阳抵返海拉尔区人员,实行“14天集中隔离+5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如抵返人员离开上述地区至今已满14天,则集中隔离进行1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有序流动。

  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旗县(市、区)抵返海拉尔区人员,实行“14天集中隔离+5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

  从国内其它中高风险地区、出现确诊病例地区所在地市(地级及以上城市)抵返海拉尔区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的须第一时间集中隔离并进行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继续实行居家健康监测7天管理。

  从自治区外其他低风险地区抵返海拉尔区人员,实行居家健康监测7天管理。从自治区内低风险地区抵返海拉尔区人员,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有序流动。

  以上集中隔离人员,隔离期自离开入境点城市或上述涉疫地区之日起计算;居家健康监测人员,须在第2天、7天自行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坚持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不出入人员密集场所,确需外出的要严格做好个人防护。

  二、从严执行登记报备管理

  各镇、街道要对辖区内抵返人员开展全面排查,确保不漏一人。有自治区外旅居史、与官方公布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行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以及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人员,要第一时间向居住地社区(村)、入住酒店主动报备,并配合疫情防控部门落实流调排查、隔离管控、健康监测等防疫措施。

  三、坚决守住校园疫情防线

  已开学复课的各校(园)、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及校园“五个一律”要求,即未经学校批准学生一律不准返校,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门,师生进入校门一律核验身份和检测体温,对发烧咳嗽者一律实行医学隔离观察,不服从管理者一律严肃处理。要统筹安排好放假前的各项疫情防控要求,扎实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工作。

   四、持续加强重点场所防控

  海拉尔区民航机场、火车站、客运站要强化场站内客流组织,有序引导乘客分散候机(车),严格控制交通工具载客率,减少交通工具内人员聚集和走动,提醒旅客保持安全距离,做好佩戴口罩、手消毒等个人防护。

  海拉尔区各宾馆酒店、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网吧影院、景区景点、餐饮娱乐、文化休闲等人员聚集场所要严格执行佩戴口罩、体温检测、通风消毒、保持社交距离、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等制度,落实预约、错峰、限流等各项防控措施。

  五、严格落实个人防控责任

  广大市民要坚持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一米线”等良好卫生习惯;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要做好个人防护,立即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并如实告知旅居史和接触史,就医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广大市民要提高对来自和途经国内中高风险地区邮件、快件和冷链食品新冠病毒输入传播风险的防范意识。严禁购买来历不明的冷链食品,尽量避免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通过网购快递渠道购买商品。接收快递时要佩戴口罩和手套,做好内外包装的消毒后再带入室内,打开后应妥善处置内外包装和做好手部卫生。

  广大市民要密切关注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疫情动态变化,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防疫规定,积极配合各项疫情防控工作,如实报告个人旅居史,如有瞒报、缓报、漏报、谎报的行为,将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因此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区级咨询电话

  (1)区疫情防控指挥部:0470—8116648(24小时接听)

  0470—8116790(工作日接听)

  (2)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470—8353117(24小时接听)

  2.快递、物流报备咨询电话

  (1)区市场监督管理局:0470—8116855,15947761292

  (2)区工信局:0470—8117437,18018967047

  (3)区交通局:0470—8116618,13947069890

  3.各镇、街道咨询电话

  (1)哈克镇人民政府:0470—8288205,13694703030

  (2)奋斗镇人民政府:0470—3566632,13847076969

  (3)建设街道办事处:0470—8281301,15149293449

  (4)呼伦街道办事处:0470—8288226,18610775651

  (5)胜利街道办事处:0470—8221104,15847009963

  (6)正阳街道办事处:0470—8329210,15661697707

  (7)健康街道办事处:0470—8305182,15949462392

  (8)靠山街道办事处:0470—2200036,15104708442

  (9)东山街道办事处:0470—8115790,15049070020

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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