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进一步加强中高风险地区人员疫情管控工作的公告

导语 呼和浩特对所有来自或途经高风险地区来(返)呼人员,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实行5次核酸检测,所有来自或途经中风险地区来(返)呼人员,一律实施14天居家隔离,实行5次核酸检测。

呼和浩特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对陕西省西安市等

中高风险地区进入我市人员管控工作的公告

(2021年第60号)

  2021年12月21日陕西省西安市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52例。截至12月22日,西安市有雁塔区小寨路街道长安中路33号长安大学校本部住宅区和北院宿舍区1个高风险地区;还有西安市碑林区长安路街道大话南门小区5号楼等40个中风险地区。为扎实呼和浩特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常态化防控策略,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结合我市实际,现公告如下:

  一、从2021年12月4日以来所有来自或途经西安市高风险地区来(返)呼人员,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实行5次核酸检测。对12月4日以来所有来自或途经西安市中风险地区来(返)呼人员,一律实施14天居家隔离,实行5次核酸检测,不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仍需集中隔离。来(返)呼已满14天的人员,在14天后至少检测1次核酸,阴性后无需隔离可有序流动。来(返)呼不足14天的人员根据剩余天数至少要完成2次(间隔大于24小时)以上核酸检测方可解除隔离。

  二、所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市、区、旗)人员因执行特定公务、保障生产生活运输等原因确需来呼的,需持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证明,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做好旅途个人防护的情况下方可来呼。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旗)来呼的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来呼。

  三、因瞒报、虚报或未按规定落实防控措施,引发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予以追责和处罚,严重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两节”临近,鉴于国内多城市出现新冠肺炎本土病例,近期如无必要,避免前往出现本土疫情的城市和地区旅游、出差、探亲访友,如必须前往要作好防护措施;返呼前,要提前向单位和属地报备,按相关要求落实管控措施。

  五、广大居民要提高对来自和途经国内中高风险地区邮件、快件和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病毒输入传播风险的防范意识。严禁购买来历不明、无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进口食品,尽量避免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通过网购快递渠道购买商品。通过电商、微商等渠道购买的商品,避免用手直接接触,建议佩戴口罩和手套,做好内外包装的消毒后再带入室内,打开后应妥善处置内外包装和做好手部卫生。

  六、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目前预防控制新冠肺炎疫情最有效手段。请广大市民积极响应国家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政策,积极配合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保护个人健康,降低感染和发病风险,共同构筑人群免疫屏障。

  七、广大市民要充分认识当前疫情的复杂形势,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减少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要做好个人防护,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以及在人群聚集场所活动时必须佩戴口罩。在日常生活中继续保持一米线、不扎堆、不聚集、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餐、分餐制、使用公勺公筷,咳嗽、打喷嚏时用纸巾或肘袖遮挡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咨询电话:

  呼和浩特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6627113 0471-6627106

  新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6901455

  回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6306994

  玉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5973029

  赛罕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6680742

  土左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3188885

  托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8528589

  和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7191244

  清水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7912822

  武川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8822235

呼和浩特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年12月22日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呼和浩特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内回复【隔离】可获全国隔离政策查询入口,进出呼规定,内蒙古各地最新防疫政策/咨询电话等。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