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关于调整地铁1、2号线列车运行间隔的公告

导语 2021年4月26日起地铁1、2号线21:00—22:00列车运行间隔由12分钟调整到15分钟。首末车时间及其他时段列车运行间隔保持不变。

关于调整地铁1、2号线列车运行间隔的公告

  为实现呼和浩特市2021年及“十四五”期间能耗双控目标,响应市政府节能降耗号召,结合呼和浩特地铁分时客流统计特征,经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自即日起地铁1、2号线21:00—22:00列车运行间隔由12分钟调整到15分钟。首末车时间及其他时段列车运行间隔保持不变。

  地铁1、2号线运营时间为6:00-22:00,列车高峰发车间隔6分钟,平峰发车间隔10分钟,晚20:00-21:00发车间隔12分钟,21:00—22:00发车间隔15分钟;

  工作日早高峰为7:00-9:00,晚高峰为17:00-19:00;

  节假日及双休日早高峰为9:00-11:00,晚高峰为16:00-18:00。

  广大乘坐地铁出行的乘客,请留意车站首末班车时间,做好出行规划,合理安排行程。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

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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