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剧院等演出场所上座率可增至50%(最新)

导语 剧院等演出场所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措施新版指南继续要求,剧院等演出场所要坚持常态防控、有序开放、预约限流,并在第二版基础上调整了部分措施。

  剧院等演出场所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

  为贯彻落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剧院等演出场所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制定本指南。

  总体要求

  (一)坚持常态防控。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属地原则”,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门的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包含演出场所在内的文化市场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并及时进行动态调整。要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全面排查防控漏洞、紧盯防控重点环节、切实落实防控要求,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确保安全。

  (二)坚持有序开放。在充分做好防疫措施的前提下,在低风险地区,经当地党委、政府同意,可以举办中型及以下营业性演出活动。暂缓新批涉外、涉港澳台营业性演出活动(演职人员已在境内的除外),暂时取消演出前后的现场互动环节。中高风险地区,暂缓举办营业性演出活动。

  (三)坚持预约限流

  恢复开放的演出场所应当严格执行人员预约限流措施。

  关于预约限流,将“剧院等演出场所观众人数不得超过剧院座位数的30%,应当间隔就坐,保持1米以上距离”调整为“剧院等演出场所观众人数不得超过剧院座位数的50%,应当间隔就坐,确保安全距离”,将“含有多个剧场的综合性演出场所,同时只能开一个剧场”放宽为“含有多个剧场的综合性演出场所,不同剧场之间应当实行错时错峰或者通过不同路径出入场,并加强统筹调度,安排专人做好现场疏导,避免人员聚集”。

  在歌舞娱乐场所、旅游景区、主题公园、游乐园、宾馆、饭店、酒吧、餐饮场所、现场音乐厅(LiveHouse)等场所举办营业性演出,演出主办方应当安排工作人员在现场做好人员疏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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