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呼和浩特中考分招条件

导语 2021年,呼和浩特市第一中学、第二中学、第六中学等9所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将招生计划的50%对市区各初中学校实行“分招”。

  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继续执行“分招”政策。2021年,呼和浩特市第一中学、第二中学、第六中学、第十四中学、第十八中学、第三十八中学、土默特中学、铁路第一中学、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中学9所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将招生计划的50%对市区各初中学校实行“分招”。2018年入学(2021年参加中考)的初中结业生确认“分招”资格,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市四区户籍或非本市户籍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非本市户籍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以下材料:原籍户口簿、市四区居住证、市四区务工证明(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经劳动部门认定的劳动合同、灵活就业人员由暂住地居委会出具灵活就业证明、个体户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

  (2)有正式学籍并在同一所学校连续就读3年的应届初中结业生,公办初中学生为按学区对口入学或派位入学,民办初中学生为在规定时间内网上统一录取入学。

  (3)综合素质评价在B级以上。

  择校生和社会零散生不具有“分招”资格。“分招”名额分配及名单公示等相关事宜将另文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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