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本地宝APP

乌兰察布市2025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导语 乌兰察布市2025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发布,时间安排及认定报名方式等详见正文!

  乌兰察布市2025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我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定人员请认真阅读《内蒙古自治区202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详见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官网)

  二、时间安排

  网报时间:9月15日9:00至9月29日17:00

  现场确认:2025年10月9日-10月17日

  体检:2025年10月9日-10月24日

  证书领取:2025年11月21日起

  上述时间安排在公告后续内容中有详细说明,请仔细阅读

  三、网报地址

  中国教师资格网 http://www.jszg.edu.cn

  四、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范围

  (一)户籍在内蒙古自治区的人员

  (二)持有内蒙古自治区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注: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等均不等同于有效期内居住证,不能替代使用。)

  (三)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

  (四)持有内蒙古自治区签发的港澳合居民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人员,

  (五)驻内蒙古自治区部队现役军人、武警。

  五、认定资格种类

  乌兰察布市教育局认定资格种类: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六、网报确认机构

  社会申请人可在乌兰察布市教育局申报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和确认点均选择“乌兰察布市教育局”

  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请在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办理。

  七、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

  1.确认时间:2025年10月9日-10月17日,每个工作日的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注意:法定节假日期间不能进行现场确认)

  2.确认地点:集宁新区工农南路乌兰察布市政务服务大厅(原聚景生活广场,取号时按引导前往窗口办理)

  八、认定条件

  1.按照《内蒙古自治区202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有关要求执行。

  2.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者根据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规定,属于免试认定范围并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2020届及以前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且为首次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第(六)条有关要求,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具体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下“常见问题”12的相关说明。

  3.普通话水平。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教师资格申请人、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教师应当达到二级乙等以上,其中语文教师、国际中文教育教师应当达到二级甲等以上,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授课的教师应当达到三级甲等以上,并逐步达到二级乙等以上。

  九、无犯罪证明

  认定地与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不一致的申请认定人员的无犯罪记录核查,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2025年“全区通办”事项清单的通知》(内政办发〔2024】21号)文件中“《通办清单》涉及公安机关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全区通办’事项,不纳入'全区通办’综合受理窗口,申请人在户籍地或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的要求执行。

  认定地与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一致的申请认定人员可通过蒙速办APP线上开具无犯罪证明。确有不便的,认定地与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一致的申请认定人员,无犯罪记录可由受理认定的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核查。

  十、现场确认

  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比对无误,方可进行现场确认。已在网上通过的资料不用提交复印件。

  现场审核申请人需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1份。户籍不在内蒙古自治区的申请人,需携带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2.2020届及以前的师范类毕业生首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证须提供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毕业生档案内成绩单复印件。

  3.无犯罪证明打印件1份。

  4.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必须与网报上传一致)

  5.提交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自备档案袋2个封面填写完成后贴在档案袋正面,

  注意:为保证现场确认效率,请将档案封面和照片贴好将认定所需材料放在其中一个档案袋中,另一个档案空置。

  十一、体检

  现场确认合格后领取体检表,到指定的医院体检。

  十二、证书领取

  认定合格人员请于11月21日起携带本人身份证到鸟兰察布市政务服务大厅1楼40号窗口领取(地址: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新区工农南路聚景生活广场)。

  十三、常见问题解答

  1.如何申请认定第二本教师资格证?

  答:已经取得第一本教师资格证仍需要申请认定第二本教师资格证的人员,须重新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名网址:https://ntce.neea.edu.cn/)后,重新申请认定。

  2.本次教师资格认定中能否使用内蒙古自治区组织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成绩或2021-2023年内蒙古全日制高校师范类专业三科合格成绩进行申请?

  答:不可以。

  3.为何需要两个档案袋、4张照片?

  答:其中一个档案袋用于收集现场确认资料存档,另一个档案袋用于发放教师资格证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4张照片其中两张粘贴于档案袋封面,一张粘贴于教师资格证证书,一张粘贴于体检表(体检表于现场确认时发放)。

  4.体检时间是?

  答:每个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空腹体检,中、下午体检会由于长时间饥饿导致体检不达标。

  5.居住证如何办理?

  答:前往居住地所在社区派出所户籍部门办理。

  6.《毕业生成绩登记表》从哪里复印?

  答:档案管理部门。

  7.能否在教师资格证书发证地更换任教学科或任教学段?

  答:不允许。

  8.错报认定机构如何处理?

  答: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前,自行修改;报名时间截止后,现场确认截止前,联系当前选择的认定部门,由工作人员进行处理:现场确认截止后,不可修改。

  9.体检后体检表交到哪里?

  答:留在指定医院,由医院统一送至认定机构

  10.应届毕业生何时参加教资认定?

  答:每年6月份。例如,某学生2025年9月升入大四,将在2026年毕业,则须在2026年6月报名参加认定。

  11.在读生身份如何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答:须用已经取得的学历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证书。例如:在读硕士研究生可使用已经取得的大学本科学历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证书,但不能使用硕士研究生科学历。

  12.如何确认体检已经通过?

  答:体检完成后的5个工作日内医院未电话联系则为已通过。

  13.应届毕业生可否异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证?

  答: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教师资格认定业务平台,个人信息中心页面,学历学籍信息中学历证书能核验通过的可在异地报名,如不能核验通过请使用核验过的学籍信息在毕业学校所在地参加认定。

  14.不同户籍地开具无犯罪证明的区别?

  答:户籍地在外省的申请人,请自行开具无犯罪证明;户籍地在内蒙古自治区的申请人,在蒙速办APP中依次点击“办事-警务通-我要办事-证明开具-开具无犯罪证明”

  15.“2020届”如何解读?

  答:“届”指毕业时间,即2020年毕业的学生。

  16.户口本在外地不方便取回的如何办理?

  答:在现场确认时,由申请人和户口本持有人视频通话拍摄户口本,工作人员拍照留档即可。

  17.领取证书时能否代领?有无领取时限?

  答:可以代领,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即可。无领取时限,已签发未领取的教师资格证书市教育局永久保存。

  咨询QQ群:1017873950

  咨询电话:0474-8322335(2025年10月9日-10月17日期间请拨打下面的手机号)

  13947113410(仅在2025年10月9日-10月 17 日期间启用)

  附件:乌兰察布市2025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档案封面

  原文网址:https://jyj.wulanchabu.gov.cn/tzgg/1876683.html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呼和浩特本地宝】,关注后回复【教资认定】可获2025内蒙古各地教资认定公告汇总,认定网上报名时间/官网入口/流程/条件,网上确认时间/官网入口/材料,体检时间/医院/预约,认定机构地址及电话等。

打开APP
本地宝产品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