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内蒙古恒正集团呼和浩特第二工贸有限公司招聘简章
导语 内蒙古恒正集团呼和浩特第二工贸有限公司计划公开招聘安全生产辅助人员36名,其中消防监控岗8人,监控岗28人。
内蒙古恒正集团呼和浩特第二工贸有限公司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内蒙古恒正集团呼和浩特第二工贸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安全生产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安全生产辅助人员36名,其中消防监控岗8人,监控岗28人。
二、招聘人员及条件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传染病、精神及心理疾病,凡身体条件有残疾者或身体机能处于非正常情况者应在报名资格初审阶段通过公布的咨询电话提前声明,经确认符合报名条件后,方可报名,凡未提前声明且经确认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5.年龄要求:(1)消防监控岗:18周岁至40周岁,即2006年12月5日出生(不含)至1983年12月5日出生(含);(2)监控岗:18周岁至35周岁,即2006年12月5日出生(不含)至1989年12月5日出生;
6.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资格条件;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或持有B2及以上驾驶证人员优先考虑;
9.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不接受下列人员报名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大专、本科、研究生(含2025届);
3.在职公务员和参公人员(含试用期)以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列编招聘人员);
4.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本人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收容教养或强制隔离戒毒的;本人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开除、辞退、解聘的;本人及家庭成员、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本人及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8.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且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9.曾有泄密行为的人员;
10.本人有纹身及其他体表穿孔装饰等不符合本岗位职业形象的;
11.其他经公司研究认为不适宜本岗位工作的。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站:内蒙古北方人事考试服务中心
网址:http://www.bfrsks.com/
2.报名时间
2024年12月5日09:00-12月14日24:00;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5日12:00;缴费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5日24:00。
3.报名流程
①点击网上考务→网上报名,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完成注册后登录网站,用户名和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也是应聘人员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务必牢记并妥善保管。
②注册成功后登录,进入报名环节。应聘人员务必认真阅读《简章》,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及上传照片,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应聘人员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考试及录用资格。
③应聘人员点击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48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审核通过后,应聘人员通过报名步骤缴纳报名费,即视为完成报名。此次考试收取报名费120元/人。对于笔试缺考的人员,不再退费。
④应聘人员在填写简历时,须严格按照系统提示进行学习经历、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证书情况的填写,如未按要求填写造成审核未通过,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⑤应聘人员根据提示自行下载打印《信息登记表》,资格复审环节还需提供《信息登记表》并本人签字,凡是审核的应聘人员均被默认同意报名信息承诺,如信息有误将被列入不良诚信应聘人员档案记录。
⑥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由内蒙古北方人事考试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按照报考条件对照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登记表》各项内容逐项进行审核。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初审不予通过;
2.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查询初审结果;
3.通过审核的应聘人员,根据通知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届时请应聘人员关注报名网站及短信通知。笔试时,应聘人员须持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件、下载并打印的《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
4.笔试按照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进行,未达到开考比例按实际报名人数进行考试。
四、笔试
(一)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仅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一种文字试卷,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二)笔试时间和科目:笔试时间详见准考证,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满分100分。
(三)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四)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笔试总成绩=《综合基础知识》成绩×40%。保留2位小数。
五、资格复审
(一)笔试成绩是否进入资格复审在报名网站进行查询。按照每个岗位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6: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出现并列的(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同时参加资格复审。未达到6:1的比例的,按实际考试人数进行资格复审。
(二)应聘人员应携带以下相关材料:
1.《报名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正反面)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4.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 下载打印);
5.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个人征信报告查询。
(三)凡在资格复审时不能按照要求提供证件和证明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
(四)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体能测试环节。
(五)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造成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进行递补,请报考人员保持电话畅通。
(六)资格复审合格现场发放体测准考证。
六、体能测试
(一)进入体能测试范围人员须携带二代身份证(或护照、社保卡)及《体能测试准考证》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能测试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1)男子组项目及标准:10米×4往返跑,合格标准≤13″1;纵跳摸高,合格标准≥265厘米;1000米跑,合格标准≤4′25″;
(2)纵跳摸高和10米×4往返跑各二次机会,1000米跑每人有一次机会,体能测试任意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
(二)体能测试不合格人员或因伤病等个人原因不能按时或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能测试的应聘人员,不予补测,取消其面试资格。同时,在该岗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末位成绩出现并列而超出3:1比例的,一并进入面试环节。体能测试合格人数不足3:1比例的岗位,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员范围;
(三)体能测试属于剧烈运动,因个人身体等原因无法坚持体能测试的,患有心脏病、高血压、肝功能异常等疾病的,以及处于其他不适合剧烈运动的应聘人员,应慎重选择,确保自身安全。如坚持参加体能测试及隐瞒病情而发生意外的,后果自行承担;
(四)体能是否合格在报名网站进行查询,体能测试合格的,根据通知可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面试准考证》。
七、面试
(一)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面试满分100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二)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应聘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护照、社保卡)、《面试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八、总成绩计算
(一)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二)综合成绩及是否进入体检在报名网站进行查询。
九、体检和考察
按照报考岗位与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和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笔试成绩分数高者进入体检。
(一)体检
1.体检在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人民警察职位)》;
2.对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3.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被取消资格的情况下,所出现的空缺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分数高者进入递补;
4.招聘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规定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二)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审查、本人及家属违反不得应聘人员相关内容考察,本人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个人诚信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对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体检和考察环节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同一岗位总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分数高者进入递补)。放弃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不具备递补资格。
十、公示和聘用
(一)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5个工作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间,对于反映报考人员有关问题的举报信、电话以及有关部门转办的举报信,纪检组要认真登记,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最终核实结果反馈举报人和转办单位。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统一缴纳社会保险,合同首签为3年,工资3000-4000元/月(含社保个人部分),工作地点:呼和浩特第二监狱。
(三)本次招聘结束一年内因试用期不合格等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可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十一、纪律和监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由内蒙古恒正集团呼和浩特第二工贸有限公司全程监督。
(二)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凡按照规定需要回避人员必须回避。
十二、其他事项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
(二)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本次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三)系统生成笔试准考证前,因个人原因不参加笔试可申请退费,退费时间为来电登记后15个工作日,退费方式原路返还。
(四)简章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报名网站上及时发布,请予关注。
(五)咨询和监督电话
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
监督电话:0471-2399010
政策咨询电话:0471-5186945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471-5186976
内蒙古恒正集团呼和浩特第二工贸有限公司
内蒙古北方人事考试服务中心
2024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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