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公积金提取条件
导语 呼和浩特公积金提取包含多个提取条件,需要满足相关提取条件后才能进行办理相关提取业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备注:
(1)依照前款第1、3、4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2)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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