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公积金提取条件

导语 呼和浩特公积金提取包含多个提取条件,需要满足相关提取条件后才能进行办理相关提取业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备注:

  (1)依照前款第1、3、4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2)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呼和浩特本地宝】,关注后回复【公积金提取】可获呼和浩特住房公积金网上入口,租房/退休/购房提取条件、额度、时限、流程、材料等。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本地宝产品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