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2021年职称评审怎么申报?
导语 为规范职称申报评审及推进电子证书工作,内蒙古所有申报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首先在内蒙古人才信息库中注册,下载《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和《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
2021年内蒙古全区职称改革工作安排意见
申报评审渠道
(一)为规范职称申报评审及推进电子证书工作,所有申报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首先在内蒙古人才信息库中注册,下载《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和《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并完成线下填写申报工作。申报材料按照隶属关系及相关要求申报。
(二)盟市及以下申报人员,由所在单位将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汇总。高评委会设在自治区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逐级上报,最终由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送自治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由自治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将材料分类送交各高评委会办事机构。
(三)自治区本级申报人员,由所在单位将材料审核后报送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将材料审核汇总后送交各高评委会办事机构。
(四)中央和其他省区驻自治区单位专业技术人才,在我区参加评审的,须经本单位同意并由中央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或其他省(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委托函,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指定相关评审委员会评审。未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委托的评审结果不予核准。
(五)非公有制领域专业技术人才,按照属地原则,由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单位审核把关后,可通过以下任一单位(部门)推荐报送。
1.存放档案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
2.工商联、行业协会商会、学会等社会组织。
3.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在非公有制专业技术人才密集的创业孵化基地、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园区等地设立职称申报受理服务点。
4.工作单位所在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六)自治区暂未开展评审的系列(专业)职称,如需由其他省(区、市)或国家具备评审条件的评委会评审,须由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出具委托评审函。
申报评审时间
(一)材料截止时间。职称申报评审的学历、资历年限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论文、奖项和荣誉等各项业绩成果、继续教育审验卡截止到申报时间。申报工作结束后,不再补报相关材料(申报材料目录见附件)。
(二)进度安排。各盟市、高评委会办事机构、自主评审单位要按照自治区要求及时发文部署本领域职称评审工作。原则上6月30日前完成组织申报工作,9月30日前完成评审和公示,12月31日前完成核准备案工作。职称评审不得跨年度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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