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大学生创业贷款怎么申请(附流程)

导语 呼和浩特大学生创业担保贷款​办理方式为线下办理。市四区内高校毕业生创业担保贷款由市就业服务中心受理经办。

  呼和浩特大学生创业担保贷款办理方式和咨询电话

  办理方式为线下办理。

  市四区内高校毕业生创业担保贷款由市就业服务中心受理经办。

  旗(县)范围内高校毕业生创业担保贷款由创业所在地旗(县)就业服务部门受理经办。

经办机构 联系电话 经办地址
市本级 0471-6241551 新城区新华东街87号奈伦国际B座2楼北区综合柜员受理窗口
土左旗 0471-8162624 察素齐镇敕勒川大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一楼大厅
托克托县 0471-8528708 托克托县托克托大街政务服务中心5楼507室
和林县 0471-7190239 和林格尔县城关镇呼清路西812号人社局2楼创业担保贷款窗口
清水河县 0471-7910226 清水河县城关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2号窗口
武川县 0471-8821758 武川县昌兴西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东厅7号窗口

  申请条件

  (一)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在我市以个体、合伙经营创业或创办小微企业且资金不足的给予创业担保贷款扶持。

  (二)申请贷款的高校毕业生,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三)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微企业当年吸纳安置符合贷款条件的人员(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脱贫人口)并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100人以下的企业当年新招用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15%的(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同时小微企业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四)对成功创业、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人个人及创办的小微企业,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但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

  办理所需材料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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