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就业登记办理指南
导语 呼和浩特通过自主创业、灵活就业或以自由职业形式实现就业人员就业登记需要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到就业服务平台进行就业登记。
呼和浩特就业登记办理指南
一、通过自主创业、灵活就业或以自由职业形式实现就业人员就业登记
劳动者通过自主创业、灵活就业或以自由职业形式实现就业的,应在就业后30日内,携带下列材料到常住地街道(苏木、乡镇)或社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进行就业登记。
(一)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或《就业创业证》,在常住地登记的非本地户籍人员需提供居住证原件;
(二)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原件一份;
(三)《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登记表》原件一份;未办理过《就业创业证》的需提供两寸近期免冠证件照一张。
从事个体经营的劳动者进行就业登记时将其雇工同时进行就业登记,并提供雇工花名册。
劳动者还可登陆自治区就业网上服务大厅(http://nmgrs.12333k.cn:8083/wbdt_portal/)或“内蒙古人社”APP进行申请登记。
二、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就业登记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或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于录用之日起30日内,由用人单位到所在地的旗县区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手续,需提供以下资料:
(一)《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就业登记花名册》原件一份;
(二)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原件一份(单位首次登记的需提供);
(二)劳动者的《就业创业证》原件,未办理过《就业创业证》的需提供劳动者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及二寸近期免冠证件照1张。
用人单位还可登陆自治区就业网上服务大厅(http://nmgrs.12333k.cn:8083/wbdt_portal/)或“内蒙古人社”APP进行申请登记。
三、咨询电话
市就业服务中心: 5181312;
新城区就业服务中心 6218618;
回民区就业服务中心 6351884;
玉泉区就业服务中心 5900636;
赛罕区就业服务中心 3916344;
土左旗就业服务中心 8162627;
托克托县就业服务中心 8564089;
和林县就业服务中心 7191512;
武川县就业服务中心 8821758;
清水河县就业服务中心 7910226。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呼和浩特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就业】可获呼和浩特就业及失业登记入口/指南,就业创业证申领入口/条件/指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