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生育医疗保险待遇报销政策
导语 呼和浩特生育医疗保险待遇报销政策来了!包含生育医疗保险报销限额、生育津贴发放条件及天数、生育津贴计算方式。
呼和浩特生育医疗保险待遇报销政策
生育医疗保险报销限额是多少?
生育医疗待遇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女职工住院产生的医疗费实行限额支付;顺产支付标准为3000元,难产支付标准为4000元。因病理性流产住院产生的医疗费实行限额支付,支付标准为1500元。
生育津贴发放的条件是什么?
缴纳生育保险的参保人员中非财政供养人员产假期间可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1、妊娠满7个月生产或者早产的,按98天计发生育津贴;
2、难产在98天基础上增加15天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15天生育津贴;
3、妊娠满4个月以上流产的,按42天计发生育津贴;
4、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参保男职工,在配偶生育期间,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10天护理假津贴。
生育津贴如何计算?
计算公式:生育津贴=(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天)×领取生育津贴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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