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高温补贴多少钱一个月?

导语 呼和浩特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3℃(含33℃)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作业连续6小时(含6小时)以上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岗位津贴,高温岗位津贴每月180元/月。

  呼和浩特高温补贴多少钱一个月?

  发放对象

  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3℃(含33℃)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作业连续6小时(含6小时)以上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岗位津贴。

  发放标准

  高温岗位津贴每月180元/月。

  特别说明

  1、高温岗位津贴由劳动者所在单位负担,统一纳入工资总额管理并在应付职工薪酬中列支,不计入最低工资标准和正常工作时间工资。

  2、高温岗位津贴应以法定货币形式发放给劳动者,不得以发放清凉饮料、防暑降温用品等实物或各类有价证券代替。

  3、用人单位可根据作业区域自然气候的差异,适当调整区域高温岗位津贴标准,但不得低于自治区规定的标准。

  4、职工未正常出勤的,用人单位可按其实际出勤天数折算发放。

  5、用人单位不得随意扩大高温岗位津贴发放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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