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退伍军人补贴

呼和浩特退伍军人的补贴政策有哪些?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呼和浩特退伍军人的补贴政策的相关内容吗?现在就又呼和浩特本地宝小编来为大家详细介绍下吧。

养老金

退伍军人养老金

1、基础养老金。按复员退伍军人领取养老金当年的统一标准发给。

2、个人帐户养老金。复员退伍军人军龄可按一定的标准帐户化。具体为:以复员退伍军人领取养老金待遇当年缴费档次的平均额加上政府缴费补贴为基数,乘以其军龄(不满1年按1年算)计算帐户化额度,该额度计入个人帐户储存额。个人帐户养老金的计发办法与其他参保人相同。

3、缴费年限养老金。复员退伍军人的缴费年限为军龄与其个人实际缴费年限之和。其缴费年限养老金的计发办法与其他参保人相同。

4、优待养老金。

注:养老金是对退伍军人晚年生活的经济保障,具有国家政策支持。

退役金

退役金区分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前后两个阶段发放。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前,按照规定逐月发放退役金;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后,按照规定享受基本养老金、职业年金等养老保险待遇,并继续保留一定比例退役金发放终身。

退役金发放标准:

担任军官满16年或者担任军士和军官累计满16年的退役军官,退役金按照计发基数的60%确定;

担任军士满16年的退役军士,退役金按照计发基数的50%确定;  

超过16年的,每多1年计发比例增加2%;不满16年的,每少1年计发比例减少2%。

保险

退伍军人保险包括养老保险与医疗保险两大块,在养老保险办理中,退伍军人即可享受“视同缴费年限”的优惠政策。

注:退役士兵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与所在单位工作年限累计计算,享受国家和所在单位规定的与工龄有关的相应待遇。

优待政策

为进一步提升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荣誉感和获得感,营造全社会尊崇军人的良好氛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内蒙古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等26部门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决定对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实行文化旅游优待政策。

点击查看:呼和浩特市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享受文化旅游优待政策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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