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呼和浩特职工门诊统筹待遇标准来了!包含报销起付线、报销比例、报销年度限额、定点零售药店报销比例及限额等!
呼和浩特职工门诊统筹待遇标准
在一个年度内,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正常范围内普通门诊医疗费用(不含门诊慢特病和特殊用药医疗费用)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为:
报销起付线
1、在职职工
三级医疗机构起付线为500元,
二级医疗机构起付线为300元,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起付线为200元。
2、退休人员
三级医疗机构起付线为300元,
二级医疗机构起付线为200元,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起付线仅50元。
报销比例
1、在职职工
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60%,
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80%。
2、退休人员
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65%,
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报销比例达85%。
报销年度限额
1、在职职工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5000元。
2、退休人员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可达6000元,待遇水平走在全区前列。
其他说明
对起付标准以上、支付限额以下的政策范围内费用,在职职工支付比例三级医疗机构60%、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80%,退休人员增加5个百分点。
定点零售药店在职职工支付比例为60%,退休人员支付比例为70%,一个年度内支付限额为2000元。(包含在职职工5000元、退休人员6000元年度限额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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