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拉尔疫情隔离防控最新政策(持续更新)

导语 黑龙江省、北京市、河北省、辽宁省低风险地区抵返海拉尔区人员均需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出示包含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信息健康通行码。

  1月15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香坊大街街道办事处香中社区古香街12号、大庆路街道办事处电塔小区101栋7单元、和平路街道办事处风华社区石化小区9栋6单元、上东社区万象上东小区E栋2单元疫情风险等级调整为中风险地区。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全区疫情防控工作,在海拉尔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第93号)公告基础上,现紧急提示如下:

  自1月16日起,新增对有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旅居经历的抵返人员,参照市指挥部第17号公告要求的中风险地区抵返海拉尔区人员,执行“14+7+2”的管控措施,即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社区健康监测,在集中隔离第7天和第14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持有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够出示包含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信息健康通行码的,执行“14+1+7”的管控措施,即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社区健康监测,在集中隔离第14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自1月1日以来,有哈尔滨市香坊区旅居经历抵返海拉尔区人员,均要主动向所在地社区(村)、派出所登记报备。各镇办要持续做好对上述抵返人员的14天倒查管控工作。相关费用自理。

  请广大市民要做好个人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减少人员聚集,勤洗手、常通风,注意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减少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要密切关注疫情风险等级动态调整信息,积极行动起来,减少不必要的出行,非必要不跨市旅行,避免出境或前往中、高风险地区,为助力巩固疫情防控成果贡献自己的力量。

海拉尔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年1月16日


海拉尔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疫情防控公告(第93号)

  为切实有效防控春节期间因人、物跨区域流动带来的疫情输入风险,贯彻落实呼伦贝尔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公告(第18号)要求,结合海拉尔区实际,进一步严管严控,现就有关事项如下:

  一、对从内蒙古自治区以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抵返海拉尔区的所有人员,以及在呼伦贝尔市以外的地区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相关工作人员,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律实行提前报备制度,由本人或亲属提前3天,将抵返人员的行程(含飞机火车汽车日期班次等情况)向所在社区(村)报备,抵达后要在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登记详细信息。除“三省一市”(北京市、河北省、辽宁省、黑龙江省)外,抵返海拉尔区人员外均需持有7日内核酸检测为阴性的检测报告或出示包含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信息健康通行码,不能提供的人员,均需前往集中核酸检测采样点(沿山路小学体育馆)进行自费核酸检测,核酸检测后可有序流动。

  二、对来自境外或有河北省石家庄市、邢台市、黑龙江省绥化市旅居经历的抵返海拉尔区人员,参照市指挥部第17号公告要求的高风险地区抵返人员,执行“14+7+7+2+1”管控措施,相关费用自理。抵返海拉尔区第一时间在集中隔离酒店进行核酸检测和隔离,相关费用自理。

  三、对有北京市顺义区、河北省廊坊市、辽宁省沈阳市、辽宁省大连市、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黑龙江省黑河市旅居经历的抵返海拉尔区人员,参照市指挥部第17号公告要求的中风险地区抵返人员,执行“14+7+2”的管控措施。抵返海拉尔区第一时间在集中隔离酒店进行核酸检测和隔离,相关费用自理。

  四、除第一、二、三条提到的人员外,“三省一市”(北京市、河北省、辽宁省、黑龙江省)抵返海拉尔区人员均需持有7日内核酸检测为阴性的检测报告或出示包含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信息健康通行码,不能提供的人员,第一时间进行集中隔离,24小时内完成核酸检测后,再居家14天进行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及时报告,在集中隔离酒店期间的核酸检测和隔离相关费用自理。

  五、提倡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带头践行“三减少”要求。带头在海拉尔区过节,做到非必要不离开海拉尔区,不去疫情严重国家和地区、不去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在外务工、求学的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留在当地过年,如确需返乡,旅途中须全程佩戴口罩,并做好个人防护。

  六、切实加强“一场两站”管控。对进出机场、火车站、客运站人员要一律落实身份证、健康码查验及登记等措施。各镇办、公安、综合执法、卫健、铁路等部门要对场站出入人员进行严格排查,社会管控组负责及时将有关人员信息推送至各镇办,防止中高风险地区抵返人员入境脱管。

  七、切实加强公共交通工具管控。市内乘坐出租车、网约车人员要一律规范戴口罩、扫码、携带身份证,乘坐公交车的人员除落实上述要求外还要进行体温检测;不能扫码的要登记身份信息;对拒不配合的人员,司乘人员有权拒载;发现有体温偏高等异常情况的,司乘人员要及时向指挥部报告。

  八、切实加强对农贸市场的管控。街道办事处(镇)要落实属地责任,市场监管、农牧等部门要落实行业主管责任,对农贸市场严格落实“五有三加强”措施,严格做好体温检测、定期消毒、人员限流等措施,避免人员聚集。

  九、严防严控人员聚集。红事白事一律从简,一般不得超过50人,超过50人的必须报批,50人以内的,要提前向社区(村)报备,落实实名登记、扫码、测温等措施,参加活动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用餐时每桌人员控制在10人以下,餐桌间距保持安全距离。同学、朋友、亲属等私人聚会不得超过10人。宾馆、酒店等餐饮单位承接50人以上活动的,要提前3天向市场监管部门报备;对违反上述规定的,既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也依法追究承接宾馆酒店的责任。

  十、在外务工、求学人员宜在工作地过年,非必要不返乡。确需返乡人员旅途中加强防范措施,返回途中要做好个人防护,全程正确佩戴口罩,在公共交通工具上要遵守秩序和乘务人员管理要求,尽量避免非必要的进食。如返乡途中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应立即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就诊,取消或终止行程。

  抵达海拉尔区后,严格落实自我健康监测和相关管控措施,应尽量做到“两少四不”:少串门、少走动,不聚集、不聚餐、不聚会、不扎堆。进出各类场所严格配合执行测温、验码、戴口罩、保持适当社交距离、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保护家人、朋友。

  十一、依法严厉打击惩处危害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对不按公告要求报备的,不按规定落实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的,隐瞒在中高风险地区的旅居行程的,违反规定进行50人以上聚集性活动不报批或进行10人以上聚会聚餐的,以及其他违反《呼伦贝尔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公告》(第17号)要求的,一律依法予以打击处理。

  十二、严格落实联防联控机制。各社区(村)要严格落实“五有一网格”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全面落实抵返海拉尔区人员的社区管控工作措施。要通过互联网、手机、电视等媒体广泛宣传,让广大居民知晓。

  十三、希望广大居民朋友和社会各界人士积极监督违反公告内容行为,主动投身疫情防控工作中,为助力巩固疫情防控成果贡献自己的力量。 海拉尔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年1月14日


海拉尔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疫情防控紧急提示(1月13日)

  1月13日,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大五福玛村调整为中风险地区。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全区疫情防控工作,在海拉尔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第92号)公告基础上,现紧急提示如下:

  一、自1月13日起,新增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抵返海拉尔区人员执行“14+7+2”的管控措施,即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社区健康监测,在集中隔离第7天和第14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持有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够出示包含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信息健康通行码的,执行“14+1+7”的管控措施,即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社区健康监测,在集中隔离第14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相关费用自理。

  二、2020年12月30日以来,有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旅居经历抵返海拉尔区人员,均要主动向所在地社区(村)、派出所登记报备。请各镇办对上述人员按照中风险地区“14+7+2”的管控措施要求进行排查管控。相关费用自理。

  三、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街道、北京市顺义区、辽宁省沈阳市、辽宁省大连市、黑龙江省黑河市、黑龙江省绥化市、河北省廊坊市旅居经历的抵返海拉尔区人员,仍按照市指挥部(第17号)公告精神,采取中风险地区管控措施。对河北石家庄市、邢台市抵返海拉尔区人员,仍按照市指挥部(第17号)公告精神,采取高风险地区管控措施,持续做好对上述抵返人员的14天倒查管控工作。

  四、目前,黑龙江省、北京市、河北省、辽宁省低风险地区抵返海拉尔区人员均需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出示包含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信息健康通行码。不能提供的人员,需第一时间进行集中隔离,24小时内完成核酸检测,核酸检测阴性者可有序流动。

  五、广大市民要做好个人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减少人员聚集,勤洗手、常通风,注意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减少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要密切关注疫情风险等级动态调整信息,积极行动起来,减少不必要的出行,非必要不跨市旅行,避免出境或前往中、高风险地区,为助力巩固疫情防控成果贡献自己的力量。

海拉尔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年1月12日


海拉尔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疫情防控紧急提示(1月11日)

  近期,黑龙江省黑河市多地为中风险地区,1月11日绥化市望奎县前进街道金家胡同社区佳兴小区、望奎县惠七满族镇惠七村,1月12日河北省廊坊市固安县英国宫5期调整为中风险地区。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在海拉尔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第92号)公告基础上,按照呼伦贝尔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公告(第17号)“若国内某一省份内2个及以上城市出现疫情,则该省份所有低风险地区抵返人员均需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出示包含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信息健康通行码。不能提供的人员,需第一时间进行集中隔离,24小时内完成核酸检测,核酸检测阴性者可有序流动。”要求,海拉尔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将对黑龙江省抵返海拉尔区人员采取进一步管控措施,现紧急提示如下:

  一、自1月11日起,新增黑龙江省绥化市、河北省廊坊市抵返海拉尔区人员执行“14+7+2”的管控措施,即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社区健康监测,在集中隔离第7天和第14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持有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够出示包含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信息健康通行码的,执行“14+1+7”的管控措施,即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社区健康监测,在集中隔离第14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相关费用自理。

  二、2020年12月29日以来,有黑龙江省绥化市、河北省廊坊市旅居经历抵返海拉尔区人员,均要主动向所在地社区(村)、派出所登记报备。请各镇办对上述人员按照中风险地区“14+1+7”的管控措施要求进行排查管控。相关费用自理。

  三、目前,黑龙江省、北京市、河北省、辽宁省低风险地区抵返海区人员均需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出示包含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信息健康通行码。不能提供的人员,需第一时间进行集中隔离,24小时内完成核酸检测,核酸检测阴性者可有序流动。

  四、广大市民要做好个人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减少人员聚集,勤洗手、常通风,注意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减少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要密切关注疫情风险等级动态调整信息,积极行动起来,减少不必要的出行,非必要不跨市旅行,避免出境或前往中、高风险地区,为助力巩固疫情防控成果贡献自己的力量。


海拉尔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公告(第92号)

  为贯彻落实呼伦贝尔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公告(第17号)要求,切实做好春节期间全区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全区人民过上祥和安乐的春节,结合地区实际情况,现将近期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非必要不出行、非必要不返乡

  1.广大市民要减少不必要的出行,老人、幼儿、慢性病患者、孕产妇等特殊人群建议不安排出行。

  2.在外工作、学习、生活的人员提倡不要返乡,就地过节。

  3.确需出行返乡的,应提前向所属社区(村)报备,选择合适的出行时间和交通工具,全程做好防护,尽量避免中转和途中停留。已返乡人员要主动向所属社区(村)报备返乡及行程情况。

  4.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干部职工要带头在本地过年,春节期间非公务不出市,确需外出的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二、强化抵返海区人员的监测管控工作

  1.所有国境外抵返海区人员在入境地执行管控措施后,抵返海区执行“14+2”管控措施,即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集中隔离第7天和第14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相关费用自理。

  2.2020年12月22日以来,石家庄市、邢台市旅居经历抵返海区人员,执行“14+7+7+2+1”管控措施,即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隔离,7天社区健康监测,在集中隔离的第7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第14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和一次血清抗体检测。持有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够出示包含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信息健康通行码的,执行“14+7+7+1+1”管控措施,即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隔离,7天社区健康监测,在集中隔离第14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和一次血清抗体检测。相关费用自理。

  3.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街道、顺义区,辽宁省沈阳市、大连市,黑龙江省黑河市抵返海拉尔区人员,执行“14+7+2”的管控措施,即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社区健康监测,在集中隔离第7天和第14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持有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够出示包含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信息健康通行码的,执行“14+1+7”的管控措施,即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社区健康监测,在集中隔离第14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相关费用自理。

  4.北京市、河北省、辽宁省低风险地区抵返海区人员均需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出示包含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信息健康通行码。不能提供的人员,需第一时间进行集中隔离,24小时内完成核酸检测,核酸检测阴性者可有序流动。

  5.若抵返海区人员在隔离期间其出发地风险等级降为低风险,经核酸检测阴性可解除集中隔离,改为居家隔离(高风险地区人员隔离至抵返第21天,中风险地区人员隔离至抵返第14天),隔离期满后无异常情况,可在社区登记报备后有序流动。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密接、次密接需按国家防控方案要求严格落实相应隔离管控措施。

  6.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返抵海区人员严格执行以上管控措施。如不能准确界定返抵人员风险等级,凡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区旅居史的,均视为中高风险地区返抵人员。

  三、避免人员扎堆聚集

  1.各商业机构不举办线下大型聚集性的展销、促销等活动。举办50人以上聚集性活动,要按照“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制定详细规范的防控方案,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经主管部门同意批准,报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2.要从简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坚持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减少不必要的聚集、聚餐、聚会,少串门、少走动,提倡在家吃年夜饭、团圆饭,家庭私人聚会聚餐等控制在10人以下,并做好个人防护。有发热、咳嗽、乏力等不适症状者不得参加。四、配合各项防控措施1.广大群众要履行公民责任和义务,配合做好交通场站和公共交通工具防疫工作。严格遵守佩戴口罩、健康码查验、体温检测、消毒等防控措施。要配合铁路、公路、民航等单位的查验旅客信息工作,要遵守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等公共交通工具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2.要严格遵守扫码、测温、戴口罩、一米线等全区各重点场所防控措施。尽量避开人流高峰,缩短在各办公场所、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酒店宾馆、饭店餐馆等场所的停留时间,减少人员聚集。进入娱乐场所、图书馆、博物馆等公共场所要提前预约;到药店购买退热、止咳、抗菌消炎、抗病毒类药品要进行实名登记;外来人员非必要不得进入养老福利机构、学校托幼机构、监管场所等各类重点场所。

  3.广大群众不要购买来源不明的冷链食品,选购、烹调时应做好自我防护,避免用手直接接触冷链食品,不从中高风险地区和境外购买物品,接收快递包裹时做好消毒防护,避免物人传播。

  4.压实“四方责任”织密防控体系,按照市指挥部相关要求,海拉尔区行政区域内,中央和自治区级直管部门、市直单位、部门、企业、部队等要配合海拉尔区各镇办落实属地责任,承担好部门责任、单位责任、个人责任。

  5.各街道办事处(镇)、社区(村)及小区物业部门,要加强对返海人员的管控措施,对外来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检查、查验健康码、体温监测、消毒通风等工作。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让我们自觉从严遵守好各项防控措施,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违反疫情防控各项规定造成疫情扩散蔓延者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海拉尔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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