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疫情防控最新政策(2021年4月)

导语 3月29日以来从云南省瑞丽市进入鄂尔多斯市的人员,需持有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够出示包含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信息健康通行码。

  近期,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瑞丽市再次发生新冠肺炎疫情。截至4月1日24时,云南省有确诊病例18例,无症状感染者49例。为全面落实我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常态化防控策略,精准做好输入性疫情防控工作,严防新冠肺炎疫情输入扩散,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3月29日以来从云南省瑞丽市进入我市的人员,需持有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够出示包含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信息健康通行码,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有序流动。无法提供者,由进入我市第一地点所属旗区集中隔离,24小时内完成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者可解除隔离,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自由有序流动。

  二、3月14日以来从云南省瑞丽市来(返)我市的人员,要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单位、入住酒店申报,全部纳入社区健康管理,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立即向所在地防控指挥部和疾控部门报告,及时到定点医疗机构排查。同时,鼓励相关人员自愿进行核酸检测。

  三、3月14日以来凡与云南省瑞丽市来返人员有过接触的在鄂尔多斯人员,如出现发热、咳嗽、气促等症状,要立即向所在地防控指挥部、疾控部门报告,按照规范要求到定点医疗机构排查。

  四、广大市民和来鄂尔多斯人员要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掌握从3月14日以来云南省瑞丽市进入我市人员信息的,要立即向所在地防控指挥部、社区(村)报告。凡云南省瑞丽市来(返)我市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我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提供的健康码申报和核酸检测证明要真实可信,瞒报、谎报人员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请符合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条件的广大市民,按“应接尽接”要求做好疫苗接种工作;减少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合理安排出行,非必要近期不去云南瑞丽地区。

鄂尔多斯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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