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第二第三剂次新冠疫苗接种须知

导语 6月3日起,赤峰市继续开展第2、第3剂次新冠疫苗接种工作。请需要接种第2、第3剂次疫苗的市民,携带好本人身份证和上一剂次接种凭证,及时与所在社区、街道等预约后,接种第2、第3剂次疫苗。

赤峰市第2、第3剂次新冠疫苗接种须知

  广大市民朋友:

  根据自治区新冠疫苗接种剂次调整,6月3日起,我市继续开展第2、第3剂次新冠疫苗接种工作。

  目前,供应我市的新冠疫苗分为灭活疫苗和重组亚单位疫苗(CHO细胞)两种,灭活疫苗全程接种2剂次,第2剂次在第1剂次接种后3-8周(21-56天)内完成。重组亚单位疫苗(CHO细胞)全程接种3剂次,相邻2剂次间隔≥4周,第2剂次在第1剂次接种后4-8周内完成,第3剂次在第1剂次接种后6个月内完成。

  请需要接种第2、第3剂次疫苗的市民,携带好本人身份证和上一剂次接种凭证,及时与所在社区、街道等预约后,接种第2、第3剂次疫苗,按时完成全部免疫程序,以获得最佳保护效果。

赤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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