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疫情防控最新公告(2022年2月)

导语 2022年2月15日,乌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发布:对2022年2月1日(含)以来有满洲里市旅居史人员一律实施“14天居家隔离+5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

  2022年2月18日更新

乌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第6号

  截至2022年2月18日上午,呼和浩特市发现26例、包头市发现2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为切实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措施,有效阻断疫情传播风险,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从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来(返)我市人员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5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对从中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来(返)我市人员一律实施“14天居家隔离+5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在观察第1、4、7、10、14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一律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入境人员严格执行“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的管控措施。

  二、自即日起,乌海市以外低风险地区(包括自治区各盟市)来(返)乌人员均需查验健康码、行程卡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2月1日以来有呼和浩特市、2月13日以来有包头市旅居史的市民,抵乌后须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或入住宾馆酒店报备,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基础上就近进行1次核酸检测,并主动配合落实相应管控措施,按照“填平补齐”原则,进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以离开当地时间算起),健康监测期满后再做1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阴性后方可有序流动。

  四、为方便采样,全市设立15个临时采样点,呼和浩特市、包头市来(返)乌人员可就近免费进行1次核酸检测,采样时间为2月18日10时—19时。在核酸检测结果出具前,暂时居家隔离。

  五、广大市民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出现本土疫情的地区。在呼和浩特市、包头市滞留的乌海籍人员要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并做好个人防护。

  六、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乡镇(街道)、社区(村)等要全力排查2月1日以来呼和浩特市、2月13日以来包头市来(返)乌人员,并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七、从即日起,全市所有大型聚集性活动全部停办。

  八、根据疫情形势变化,管控措施实行动态调整。

乌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2月18日

  2022年2月16日更新

乌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第5号

  2022年2月15日23时至16日3时,呼和浩特市发现3例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阳性人员。为切实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措施,有效阻断疫情传播风险,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月1日以来有呼和浩特市旅居史的市民,需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或入住宾馆酒店报备。广大市民非必要不前往呼和浩特市。

  二、开展集中核酸检测。凡2月1日以来有呼和浩特市旅居史的市民,须就近到核酸检测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为方便采样,全市设立31个临时采样点(名单见附表),市民可就近到这些采样点免费进行1次核酸检测,采样时间为2022年2月16日11时-2月16日18时。

  三、进行居家健康监测。凡2月1日以来有呼和浩特市旅居史的市民,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进行14天健康监测。在核酸检测结果出具前,暂时居家隔离,健康监测期间不得前往人员密集场所。

  四、自本公告发布之时起,全市范围内非必要不举办大型灯会、展销会、宴会、庆典、招聘会等聚集性活动。喜事缓办、丧事简办。提倡各类会议、培训采取线上形式举办。

  五、福利机构、养老服务机构实行全封闭管理,禁止人员进出。养老机构暂停接收新入住老年人,停止探视活动。公安司法行政监所实行全封闭管理,暂停直接接触的家属探视。

  六、公共场所(酒店、商场、超市、农集贸市场、药店等)、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加强管控,防止人员聚集,实行入口处测体温、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检查口罩佩戴情况等防控措施,并经常性做好环境消毒工作。

  七、各类药店实名登记“退热、止咳、抗病毒、抗菌素”四类药品购买情况,所有非设立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不允许接诊发热病例。

  八、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落实防控措施。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请勿自行服药,需佩戴口罩尽快到设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及临时核酸检测点进行筛查,就诊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告知旅居史、接触史。

  九、因瞒报、虚报或未按规定落实防控措施,引发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予以追责和处罚,严重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对呼和浩特市来(返)乌人员管控措施实行动态调整。

  乌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2月16日

  2022年2月15日更新

乌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

  鉴于满洲里市发现5例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阳性人员,为严格落实我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常态化防控策略,切实巩固好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重点人群管控。对2022年2月1日(含)以来有满洲里市旅居史人员一律实施“14天居家隔离+5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在观察期第1、4、7、10、14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近14天内有满洲里市旅居史人员,请务必第一时间向属地社区(村)、单位或酒店报备,按要求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管控期自离开疫情发生地之日算起。

  二、强化重点场所及聚集性活动管理。严格控制培训、会议、宴会等聚集性活动,“两站一场”、商场超市、宾馆酒店等场所严控人员聚集,认真执行验码、测温、消毒、戴口罩等管控措施。

  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广大市民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出现本土疫情的地区。持续坚持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一米线等良好卫生习惯。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需佩戴口罩尽快到医院发热门诊就诊,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告知旅居史、接触史。

  四、及时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病毒感染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请符合条件的居民,特别是60岁以上的老年人,如无特殊禁忌,尽快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五、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对满洲里市来(返)乌人员管控措施实行动态调整。

乌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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