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盟高新区确诊病例活动轨迹公布(附详情)

导语 3月9日,内蒙古阿拉善高新区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第40号公告,通报1名输入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情况。

  阿拉善高新区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第40号公告

  根据内蒙古阿拉善高新区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公告,3月7日19时40分,闫某忠、闫某磊父子驾驶辽PA4439大型货车,持3月6日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从京藏高速乌斯太入口进入高新区。高新区严格执行入盟人员例行核酸检测要求,对2人开展核酸采样。3月8日3时40分,闫某忠初筛结果呈阳性,高新区立即采取管控措施;11时,阿拉善盟疾控中心对闫某忠进行复检,结果为阳性;13时32分,经专家组会诊,闫某忠被诊断为确诊病例(轻型)。闫某忠,男,55岁。目前已转运至定点医院阿拉善盟中心医院治疗,密接人员闫某磊已转运至集中隔离点安达酒店进行隔离。现将确诊病例活动轨迹公告如下:

  一、确诊病例轨迹

  3月2日:

  08:30青岛市黄岛区密山路1号装车,出发前往辽宁省,沿途未下车。

  3月3日:

  01:48驾驶货运车辆在京哈高速锦州市临海光辉出口加油站加油;

  01:53驶入高速开往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

  07:39在吉林省四平靠山屯高速服务区下车吃早点,接触服务员1人;

  07:49驶入沈吉高速,10:00从吉林市九站出口驶出高速;

  10:40到达吉林北沙制药有限公司,在入口处下车进行扫码测温登记;

  13:00进入吉林省吉林市北沙制药有限公司卸货,接触卸货工人5—6人;

  14:30到达吉林省吉林市北沙制药有限公司10公里处饲料厂(名称不详)装载饲料;

  15:00到达吉林北沙制药有限公司2号门保安室登记,接触保安1人;

  15:40离开饲料厂,驶入沈吉高速。

  3月4日:

  04:39驶出高速后,在辽宁海城国道旁饭店(名称不详)就餐,接触餐厅老板1人,餐后驾车前往辽宁省营口市;

  07:00到达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辽宁桥益港铁流物流有限公司卸饲料,接触5名装卸工人;

  16:09到达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附近修车厂修车,接触3人,随后返回居住地大洼区兴顺小区B3-2-801;

  19:42到兴顺百货超市购物,接触1人,随后返回兴顺小区B3-2-801。

  3月5日:

  08:24在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第一人民医院做核酸;

  09:00驶入辽阳高速;

  10:30到达辽宁省辽阳市裕丰化工厂装货,在附近老妈手擀面馆就餐,接触1人;

  16:30驶入裕丰化工厂装车,接触1人;

  17:53驶入辽阳国道,途中在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境内发生交通事故,接触对方车主及朋友2人;

  20:30到达居住地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兴顺小区B3-2-801,随后驾车前往辽宁省锦州市方向。

  3月6日:

  08:00到达辽宁省葫芦岛市某化工厂(名称不详,位于辽河路红绿灯2公里汇中公司油罐厂300-500米处,天启化工厂斜对面)卸货,门口扫码登记接触1人,进厂卸货接触2人;

  09:00前往天启化工厂装货,接触门卫2人、装货工2—3人;

  11:19在天启化工厂门口1公里处流动摊点购买盒饭,接触1人;

  18:23在河北省承德市六沟收费站1公里处餐厅(名称不详)就餐,接触1人;

  23:28在河北省张家口市沽源县高速路口检测核酸,后到高速口1-2公里处加油,出加油站后前往长北方向,在张家口高速路卡点检测核酸。

  3月7日:

  11:16在内蒙古鄂尔多斯市沙圪堵服务区就餐,接触服务员1人;

  13:36在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包府服务区就餐,接触餐厅老板1人,同时期邻桌就餐3-4人;

  19:40在阿拉善高新区G6京藏高速乌斯太出口驶出高速,并在高速口进行例行核酸采样;

  20:20在阿拉善高新区巴音敖包园区疫情防控卡点停留查验健康码、行程码、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接触2人;

  20:30到兄弟化工厂区门口停车,步行5分钟到灵圣作物300米处商业广场渝开划得来川菜馆就餐,接触餐厅服务人员5人,同时段就餐21人;

  21:16步行返回车上休息,再未下车;

  21:46接到河北省张家口市沽源县疾控中心电话询问所在地址;

  00:30接到河北张家口疾控中心电话告知10:1混检核酸检测初筛阳性,要求在车上休息等待通知。

  3月8日:

  03:40阿拉善高新区综合医院核酸检测初筛阳性,并告知本人结果;

  11:00阿拉善盟疾控中心复核为阳性病例,随后由负压救护车将其转运至定点医院阿拉善盟中心医院治疗。

  请与上述确诊病例有接触或轨迹交集的人员,立即向所在社区(嘎查)、单位、网格报备,并配合落实相应疫情管控措施。

  阿拉善盟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0483—8336105

  二、疫情防控提醒

  1.请广大居民自觉增强防范意识,严格落实测温、扫码验码、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自觉养成戴口罩、少聚集、勤洗手、常通风、用公筷,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良好习惯。严格执行高新区疫情防控公告,非必要不外出,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有疫情风险的地区。

  2.如有出现体温≥37.3℃、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或丧失、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不适症状,请自觉佩戴医用口罩及时前往阿拉善高新区综合医院发热门诊规范就诊,就诊过程全程佩戴口罩,主动报告旅居史,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3.请广大居民及时关注官方发布的权威疫情信息,不必恐慌,保持良好心态,养成良好生活习惯,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对违反有关规定拒不配合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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